江苏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12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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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燃煤电厂环保升级改造。按照“扩面提速再提速”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江苏省煤电机组节能减排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和《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实施方案(2016—2017年)》,持续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持续开展联合督查、定期通报,深入推进煤电环保升级改造。到2016年底,百万千瓦级煤电机组全部达到燃机排放标准;到2017年底,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全部达到燃机排放标准,10万千瓦以下机组全部达到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积极采取特殊措施,支持鼓励1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实施燃机排放标准环保改造。

提高煤炭品质。提高电煤质量和利用标准,限制销售和使用灰分大于16%、硫份大于1%的燃烧用煤。制定更严格的民用煤炭产品质量标准,推进建立优质、低排放煤炭产品替代劣质散煤机制,全面禁止劣质散煤销售。推动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进一步提高电煤在煤炭消费总量中的比重,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到2020年,电煤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65%以上。

升级油品质量。巩固我省油品升级工作全国领先地位,积极做好清洁油品资源保供工作,确保我省国Ⅴ车用汽柴油(含乙醇汽油)平稳供应。协调落实第四阶段标准普通柴油升级保供工作。加大连云港炼化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推进力度,推进淮安清江石化、新海石化等地方炼油企业升级改造工作。

(五)提升系统综合效能。

以提高自适应和可持续为目标,坚持供能与用能、集中与分布、系统与负荷统筹谋划,推动能源高效生产、科学配置、梯次利用、智慧互联,到2020年,力争率先实现人人利用能源、参与发展、分享红利。

1.构建智慧能源系统。以智能电网为中枢,推进能源网和互联网深度融合、电力流与数据流实时交互,建设“源—网—荷—储”设备智能、供需分散、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

提高电网智能水平。坚持安全可靠,着力优化220千伏供电分区,重点提升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可靠性、灵活性,南京、苏州等城市高可靠性示范区达到国家先进水平。坚持公平开放,加速推广适应分布式能源发展、多元化用户需求的电网结构,提升电网接入友好性,实现可再生能源全额上网、及时结算。坚持供需互动,提升需求侧管理水平,促进电动汽车、储能系统、智能家居等新业态发展,支持苏州等市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综合试点。到2020年,率先建成省级现代智能电网。

推行节能低碳调度。完善电力交易市场,建立节能低碳调度机制,不断提升“绿色装机”利用效率和“绿色电力”统调比重。实行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奖励政策,对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机组,在一定期限内增加发电利用小时,在同类机组中优先调度发电,对采用先进技术,深度消减烟气多污染物的机组,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并增加利用小时。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对承担调峰任务的机组,通过电价补偿、调度补偿等多种手段提升系统效率。实行可再生能源装机保障性收购制度,同步推广可再生能源发电功率预测及调度运行控制技术。

2.提升热电联产效率。坚持按需定供、以热定电,强化区域热电联产规划和实施,优化区域热源布局和结构,提高热电联产覆盖范围和综合效率。到2020年,燃煤热电联产和兼顾供热装机容量占煤电总装机容量比重达到70%以上。

完善区域热电联产规划。实施《江苏省热电联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区域热电联产规划水平。坚持公用热源为主、自备热源为辅的原则,优先布局和发展以天然气、生物质、余气余压余热为初始燃料的公用热电联产项目,不布局、不发展燃煤自备热电联产项目。坚持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优先实施现役燃煤机组和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供热改造,鼓励各类自备热电联产机组转变为公用热电联产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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