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7-2020年)(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12 17:20
分享:

2.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

市办及以上医院医护比达到1:1.25以上。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床护比应达到1:0.65以上;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床护比应达到1:0.6以上;二级综合性医院床护比应达到1:0.55以上。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及其他专科医院按相关等级医院标准配置人力资源。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力争全省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3.5名以上合格(注册)的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数不少于5人,力争每个家庭有1名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按照常住人口1.75/万人的标准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各地结合实际需要适当配置。其中,省、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别按照0.1/万人、0.5/万人、1-1.15/万人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占人员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70%。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应当综合考虑服务范围、工作量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科学核定。

妇幼保健计生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市、县、乡级妇幼保健计生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

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应当根据年采供血等业务工作要求合理配备。

急救中心人员数量应当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进行配备。

三、卫生信息资源配置

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常住人口并动态更新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能有效支撑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群众健康信息需求,各类人口健康信息通过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协同应用。信息标准、安全、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整合各类资源,加快整合省、市级医疗机构资源,以互联互通、务实应用为目标,大力推进“智慧健康江苏”建设,着力推进面向“互联网+”的新型医疗健康服务模式,形成规范、便捷、共享、互信的健康服务流程,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形式的健康信息服务需求。对接基层分级诊疗系统,建立跨区域双向转诊服务应用,促进有序就医,推进信息化便民、惠民服务。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医疗等新兴技术在健康服务中的使用,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康复治疗、健康咨询与评估、疾病筛查、跟踪随访等,强化健康管理服务。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辖区居民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纽带,围绕城乡居民健康服务需求、将健康管理延伸覆盖到每个家庭,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三个一”工程。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