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河北省张家口赛区冬奥会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的批复
国函〔2017〕5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加快张家口赛区冬奥会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有关工作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开展河北省张家口赛区冬奥会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试点期为3年,自国务院批复之日起算。请认真组织实施《河北省张家口赛区冬奥会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
二、试点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坚持依法行政、稳妥推进。
三、河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细化改革措施,通过先行先试,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效率和监管水平,加快张家口赛区冬奥会项目建设。对《试点方案》实施中的具体问题以及改革的新措施,要及时与国务院审改办沟通协商,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指导和服务,积极支持河北省开展改革试点。国务院审改办要加强统筹协调、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协调推进改革试点措施落实到位,适时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国务院
2017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河北省张家口赛区冬奥会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方案
为有效推进河北省张家口赛区冬奥会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坚持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坚持依法行政、稳妥推进,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张家口赛区冬奥会项目建设,为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和积累经验。
二、试点范围
2022年冬奥会张家口赛区场馆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主要措施
(一)实行集体审议,提高决策效率和水平。
在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前提下,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对具备条件的项目集中审议。在充分听取各部门意见后,形成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明确建设时序安排。各有关部门根据省政府会议纪要分别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二)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和环节。
1.简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启动手续。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发展改革部门按照立项权限,向项目单位和有关审批部门制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函》,确定项目主体。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按规定拨付前期工作经费,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组织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编制,以及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招投标等项目开工前所有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