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07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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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目标。

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试验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实现数据资源统筹能力强、产业集聚发展态势明显、辐射带动效应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大数据创新应用和产业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到2018年,初步建立有利于大数据发展的地方规章制度体系,大数据平台建设、资源整合和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取得积极进展,大数据在重点领域应用取得明显成效,产业集聚发展态势初步形成。

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要突破。省、市、县三级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和“责、权、利”清晰的数据资源管理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一批大数据行业地方标准制定出台,大数据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重点领域示范应用取得明显实效。大数据在交通物流和农业粮食领域的创新应用取得突破,在全国率先形成优势引领示范效应。大数据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应用全面展开,大数据在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产业转型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取得显著成效。

产业集聚发展态势初步形成。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大数据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技术和产品,建成一批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大数据创新创业基地,大数据核心产业和以智能终端为主的关联业态规模超过3000亿元。

到2020年,基本建立有利于大数据发展的体制机制,大数据在各行业的深度应用全面展开,政府科学决策和社会精准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大数据促进政务服务模式创新、制造业转型升级、服务业提质增效等位居全国前列,大数据核心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关联业态规模超过5000亿元。

发展布局。

坚持核心引领、节点带动,构筑以郑州大都市区为核心、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为重要支撑、省辖市中心城市为主要节点、各类大数据产业园区为支撑的空间格局。

打造郑州大都市区核心发展区。重点布局建设区域性大型数据中心,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和互联网、金融等大型企业全国性或区域性数据中心布局建设,成为国家中部数据汇聚交互基地和服务全省乃至全国的大数据中心。依托郑州和开封、许昌、新乡、焦作中心城区,大力推进大数据创新创业,吸引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建设大数据创新平台,布局建设郑东新区龙子湖智慧岛和一批高水平大数据产业园区,形成产业带,成为大数据高端人才集聚地、大数据创新应用中心和大数据产业发展高地,形成引领试验区加快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建设中心城市重要发展节点。推动洛阳布局建设数据中心、大数据研发应用中心和大数据产业园区,成为支撑试验区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各省辖市重点布局建设市级大数据服务平台,汇聚市级、县、乡镇数据资源,实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成为全省重要的数据汇聚节点。重点突出地方优势和特色,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在中心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服务业集聚区布局建设以大数据创新应用、数据加工和服务为主要业态的大数据产业园,推动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成为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地,形成中心城市各具特色、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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