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十三五”规划(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02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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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土地复合利用和立体开发

在自贸试验区开展综合用地规划和土地管理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全市土地复合利用,建立弹性、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土地复合利用理念,促进本市“四新”经济发展,完善区域功能和配套设施,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和城市有机更新。进一步鼓励综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继续全面实施经营性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引导综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大力推进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建立符合上海发展实际的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地区综合开发利用模式。

4.建立节约紧凑建设用地标准

按照“规土融合、土地复合、产城融合”的原则,完善覆盖城乡和各类产(行)业的上海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标准体系,进一步发挥建设用地标准在规划编制、用地预审和土地利用管理中的控制引导作用。同时,形成用地标准实施评估、定期更新工作机制。

(四)挖潜活力——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以存量建设用地作为城市发展空间的主要来源,在城市建成区,通过城市有机更新,不断促进功能完善、环境改善、品质提升,积极探索渐进式、可持续的有机更新模式,更新规模不少于50平方公里。重点结合中心城“多心、开敞”布局优化导向,推进桃浦地区、三林地区、吴淞地区、南大地区、高化地区、吴泾地区等重点转型地区的功能更新和调整升级。

1.创新“四个一”的城市更新推进机制

制定一套完善的标准规范。根据《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制定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探索一套成熟的工作机制。研究城市更新工作中市级部门、区级部门、市场主体、技术支持团体“四位一体”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创新一批有效的实施政策。以规划土地政策创新推进政策资源整合,加强土地、财政、税收等城市有机更新多元政策机制衔接,实现多策并举。规划和土地管理率先结合更新需求,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情形,制定适度的规划土地鼓励政策,激发市场动力,切实保障项目操作落地。推广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更新试点案例。以更新试点项目为基础,市、区联动,共同探索,形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优秀更新实施案例,以点带面,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借鉴运用,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2.积极推动“四大行动计划”

分别针对社区服务、创新经济、历史传承、慢行生活等市民关注焦点和城市功能短板,以项目为依托,由市、区两级共同推进共享社区计划、创新园区计划、魅力风貌计划和休闲网络计划等城市更新“四大行动计划”实施。“十三五”期间,积极推动城市更新进入全口径、全市域、全社会参与的工作阶段,把城市更新理念有机融入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和其他城市管理等各个层面。

(五)提质增效——实施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与土地整治

重点聚焦低效工业仓储用地和农村宅基地,作为“十三五”期间土地资源利用和转型的主要对象。创新土地整治模式,以郊野单元规划为统筹平台,发挥农地综合效益,引导郊野地区有序、内生发展。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滩涂围垦工作,预计实现补充耕地总量10万亩。

1.推进工业用地转型升级,促进低效工业用地减量化

到2020年,全市工业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50平方公里左右(占建设用地17%左右)。优化“104”工业区块、“195”区域和“198”区域工业发展空间转型升级路径和差别化管理策略。在新增工业用地供应和存量工业用地盘活过程中,开展对土壤和地下水地质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估,强化合理利用土地约束机制,确保土地资源绿色、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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