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十三五”规划(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02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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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点任务

(一)优化整合——深化“两规合一”的规划引领

结合新一轮总规编制工作,实现区、镇乡层面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合一,并以“新三线”作为“两规合一、多规融合”的空间管控载体予以锁定,优化全市用地结构,锚固市域空间布局。

1.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保障城市粮食和生态安全

锁定和聚焦上海的粮食、蔬菜生产空间,落实24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将布局集中、用途稳定、具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粮田、菜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保护。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探索实施保护区内基本农田增加与保护区外基本农田调整挂钩的联动机制,实现“数量确保、质量可靠、用途稳定、集中成片”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维护功能,对标国际标准,大力调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实施基本农田休耕轮作制度,提高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

对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积极推进农林水复合利用,提高综合生态价值,提升农用地生态休闲、观光旅游价值。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适度规模经营和产业结构调整。编制完成全市养殖业布局规划,统筹全市养殖业发展,实现全市养殖业总量减少、布局优化、转型提质;进一步加大对不规范和不符合规划的养殖场的整治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为“十三五”期间上海整建制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奠定规划基础。

2.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锚固城市生态空间

在全面评估全市现状各类生态要素基础上,划定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生态空间。形成以生态保育区、生态走廊等生态战略保障空间为基底,以市域双环、生态间隔带为锚固,以楔形绿地和大型公园为主体的市域环形放射状生态空间格局,确保耕地、园林地、水面、公共绿地等生态用地占全市陆域面积达到50%以上。实施生态空间分级分类管控。将市级层面严格控制和管理的空间划定为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并作为禁止建设区予以管控,包括一类、二类生态空间;将城市开发边界外除一类、二类生态空间外的其他重要结构性生态空间划定为三类生态空间,作为限制建设区予以管控,禁止对主导生态功能产生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控制线性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独立型特殊建设项目用地;将城市开发边界内结构性生态空间划定为四类生态空间,严格保护并提升生态功能。

加快推进“十三五”造林任务空间落地,优先考虑“十三五”期间全市重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地区和“十三五”重点滨水沿路两侧各50米的生态廊道空间,实现2020年森林覆盖率不低于18%的目标。“十三五”期间,继续推进首批6个郊野公园的二期建设,新增启动7-8个规划郊野公园建设,推进滨水沿路生态廊道和大型林地建设。切实保护河道水系,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河湖水面率不低于10.1%。

3.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优化完善城乡空间格局

在生态基底硬约束的基础上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确保全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185平方公里以内。以“严控总量、优化结构,突出民生、保障发展”为导向,合理使用有限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4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增量空间中,预留约25平方公里作为市统筹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三类项目,一是轨道交通、保障性住房等市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工程;二是由市级部门共同认定的市级重大产业项目;三是特定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临港、长兴、化工区、虹桥商务区和国际旅游度假区等地区。此外,预留约15平方公里用于保障区级市政公益等民生项目建设。加强立体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引导,以轨道交通换乘枢纽、公共活动中心等区域为重点,强化地上地下开发联动,形成功能适宜、布局合理的地下空间总体结构,积极推进地下空间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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