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27 11:07
分享:

第四章B类通用机场的使用许可管理

第二十二条申请B类通用机场许可证的,机场运营人应当向公众公布下列信息并承诺发布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

(一)机场名称及地理位置;

(二)机场权属情况;

(三)机场运营人(自然人或组织)身份信息以及随时可以与之取得联系的地址与电话号码、网络邮箱地址;(四)通用机场飞行场地状况的说明:

1.跑道型机场应提供如下信息:

a.以世界大地测量系统1984(WGS-84)数据标定的机场基准点的地理坐标;

b.机场标高;

c.跑道信息:真方位角、磁偏角、识别号码、长度、宽度、跑道入口内移的位置(如适用)、坡度、表面类型、跑道类型、精密进近跑道(如适用)的无障碍物区;

d.升降带、跑道端安全区和停止道的长度、宽度及表面类型;e.滑行道的编号、宽度及表面类型;

f.机坪表面类型和停机位情况;

g.净空道的长度、表面纵断面(如适用);

h.目视助航设施,包括指示和信号装置、飞行区道面标志、助航灯光、标记牌、标志物以及可用的备用灯光电源等;

i.如适用,用“飞机等级号—道面等级号”(ACN-PCN)的方法标明道面类型和强度;

j.跑道公布的距离:可用起飞滑跑距离(TORA);可用起飞距离(TODA);可用加速停止距离(ASDA);可用着陆距离(LDA);

k.机场平面图。

2.直升机场应提供如下信息:

a.以世界大地测量系统1984(WGS-84)

数据标定的机场基准点的地理坐标,当直升机场设置在陆地机场内时,陆地机场的基准点与直升机场共用;

b.接地和离地区(TLOF)的标高和最终进近和起飞区(FATO)的每个入口的标高(如适用);

c.直升机场类型:表面直升机场、高架直升机场、船上直升机场或直升机水上平台;

d.TLOF尺寸、坡度、表面类型、以吨计的承载强度;

e.FATO的类型、真方位角、识别号码(如适用)、长度、宽度、坡度、表面类型;

f.安全区长度、宽度、表面类型;

g.直升机地面滑行道、空中滑行道的编号、宽度、表面类型;

h.机坪表面类型和机位状况;

i.净空道长度、地面纵剖面图;

j.用于进近的目视助航设施,FATO、TLOF、地面滑行道、空中滑行道和机位的标志和灯光;

k.机场平面图。

3.水上机场提供相应设施信息。

第二十三条申请B类通用机场许可证,机场运营人应当按本办法附录五要求报送《B类通用机场使用许可证申请书(告知承诺书)》及申请书列明的附件材料。

民航地区管理局收到《B类通用机场使用许可证申请书(告知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机场运营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内容有缺失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提交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全面的,或者机场运营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向机场运营人发放B类通用机场使用许可证(见附录六),同时报送民航局。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机场运营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内容有缺失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提交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全面的,或者机场运营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向机场运营人发放B类通用机场使用许可证(见附录六),同时报送民航局。

第二十四条取得B类许可证的通用机场应当将《B类通用机场使用许可证申请书(告知承诺书)》所附信息在民航局认可的媒体上公布。

第二十五条通用机场使用过程中相关信息发生变化,与《B类通用机场使用许可证申请书(告知承诺书)》所附信息不符的,机场运营人应当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变更信息的说明资料。

民航地区管理局收到信息变更说明材料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做出答复,并将变更信息报送民航局。

第二十六条民航地区管理局可不定期对B类通用机场进行巡查。如机场实际情况与申报信息不符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撤销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注销许可证,及时公布许可证注销信息,并报送民航局:

(一)许可证被撤销的;

(二)通用机场关闭或拟关闭一年以上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通用机场定期载客运行业务达到年旅客登机量2500人次以上的应按相关规定取得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民航行业标准《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H/T5026-2012)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民航局机场司负责解释。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