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按照全面设点、全省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到2020年,初步建成涵盖大气、水、土壤、声、辐射、污染源、生态状况等要素的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总结推广TO模式试点经验,深化信息和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及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设立全省遥感监测中心和分中心,加强无人机遥感监测和地面生态监测,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建立生态保护空间红线区域监管平台,实现生态保护空间红线区域动态监控。
4.加强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按照国家部署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立完善全省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将小微企业纳入环境统计范围,梳理污染物排放数据,逐步实现各套数据的整合和归真。加快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环境执法、环评管理、自然生态、核与辐射等数据整合集成、动态更新,建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提高智慧环境管理技术水平,重点提升环境污染治理工艺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水平,建立环保数据共享与产品服务业务体系。
七、重大工程项目
“十三五”期间,全省实施八大类工程项目,并建立重大项目库,强化项目环境绩效管理。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包括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综合治理、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综合治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
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及回用、城镇污水处理、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人工湿地和生态修复、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底泥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地下水污染防控等项目。
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包括土壤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等项目。
农村环境保护项目。主要包括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工业、养殖业污染治理等项目。
总量减排项目。主要包括工业、生活、农业等领域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及管理减排项目。
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主要包括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项目。
环境安全防控项目。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化学品防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等项目。
能力和队伍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环境监管队伍职业化建设,环境监测预警和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环境宣教、信息、统计等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八、保障措施
强化责任落实。各市政府要强化统筹和综合管理职责,各县政府负责执行落实。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序推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实。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每年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年度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加强规划评估。省环保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市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结果向社会公开。在2018年、2020年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向省政府报告,向社会公布,并依法作为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