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21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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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推进农业一产向二三产业自然延伸。

1.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鼓励农户间合作经营,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鼓励家庭农场牵头或参与组建合作社,加强相互交流与联合,带动其他农户共同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发展。允许农民以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合作社的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培养出一批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反响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省级示范社,使其率先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支持力度,搭建新型经营主体金融保险服务平台,惠农补贴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力争到“十三五”末带动全省50%以上的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切实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省农业厅牵头负责)

2.加快发展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多种经营性模式。鼓励支持股份合作型模式,即建立企业和农户之间在土地、技术、劳动力入股分红等方面的利益联结机制,在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起双方权益共享、风险共担、互惠共赢的关系。农民能够凭借股份获得更加可靠的利润收入,以及企业收益的二次分配,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主体之间的深度融合;鼓励支持技术服务资本型模式,即企业按照“公司+科研院所+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由企业出资建设相关农业基础设施后将其无偿提供给周边农户经营管理,并提供合格的农产品原料给农户种植,企业和农户签订保底价协议回收产品,由企业统一加工、销售;支持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模式,即以农业优势资源为基础,以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为主体,围绕农业相关联产业发展,将种植业、畜牧水产养殖业及相应加工业连接在一起,形成以种养加紧密协作、循环发展的生产经营方式,最大限度地打开了种养业增值空间。(省农业厅牵头负责)

3.积极培育新型农民。在全省研究探索开展“一户一产业工人”培养工程,即为全省乡镇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自由择业的每个家庭免费培养一名产业工人,重点在特色农业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方面开展培训,使新增劳动力掌握1~2项就业技能和致富本领,实现“培养一人、就业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方”。积极支持外出返乡农民就地开设特色农产品超市、平价店、网店等,培育一批现代职业农民,推动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化。(牵头单位:省农业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与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委)

(三)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不断延长产业链价值链增收链。

1.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并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引导企业通过订单农业、土地入股、劳务用工等形式,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在企业与农民合作中合理保护农民利益。充分发挥农垦企业资金、技术、品牌和管理优势,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推进垦地合作共建,示范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牵头负责)

2.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以热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等为重点,培育一批骨干加工企业和知名品牌。发展热带特色果蔬、作物加工业,鼓励采取措施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链纵向及横向合作,带动资源、技术、市场需求的整合,逐步形成加工集群。以优势水产品基地为依托,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进出口贸易和渔业来料加工产业。完善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流通企业参与冷链物流系统建设,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力争80%以上农产品实现初加工和预冷处理,力争到“十三五”末新建5万吨农产品田头预冷库,使全省预冷库总容量达到40万吨。(牵头单位:省农业厅、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邮政管理局、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加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高起点编制“十三五”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发展规划,到2020年,高标准建设100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因地制宜创建一批市县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加快推进桂林洋国家热带农业公园建设,力争建成具有热带特色及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热带农业示范区、热带农业休闲旅游体验区、农垦改革试验区、热带农业国际合作中心。制定完善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示范园认定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动态监测和考核体系,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绩效考核,将示范基地、示范园打造成农业经济升级样板区。

加快推进南繁基地建设。落实《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规划(2015—2025年)》,划定26.8万亩南繁保护区,并纳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予以重点保护,保证南繁用地需求。高标准建设南繁科研育种核心区,改造标准化农田,对南繁保护区设施用地进行逐一甄别和分类处理,规范用地管理,完善科研、生产、生活等服务配套设施。以南繁基地为平台,打造南繁种业现代服务体系,建设南繁公共研发平台,建设育繁推一体化的国家种业成果转化孵化和产业化示范基地。筹办海南南繁科研成果交易会,力争把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打造成为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国家级种子展示交易中心。(牵头单位:省农业厅、三亚市政府、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水务厅、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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