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20 14:20
分享:

第十二章保障措施

一、做好规划实施管理

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责任主体,细化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规划实施检测和动态评估机制,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做好规划评估和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总体部署和政策导向,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指导地方和企业,落实煤炭工业发展和改革任务,保证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

二、加强煤炭行业监管

根据国家理顺煤炭管理职能,健全集中统一、上下协调管理体制的工作要求,加强我省煤炭资源、开发、安全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继续强化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综合运用现场和非现场监管等手段,及时查处未批先建、超能力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行煤炭产能登记公告制度,研究建立煤炭产能监测与预控体系,及时通报行业运行情况,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建设进度,有序组织生产。

三、强化政策资金保障

充分利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统筹对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力度,引导地方加快处置“僵尸企业”。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煤矿安全改造、沉陷区综合治理、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完善煤炭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促进煤炭企业降本增效。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支持和引导煤炭企业以采矿权、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积极稳妥推进煤炭企业债务重组,通过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措施,帮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积极主动去产能、调结构、有一定清偿能力的煤炭企业渡过难关。综合运用债务重组、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等手段,妥善处理煤炭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

五、加强行业诚信建设

加强煤炭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在去产能、减量化生产、治理违法违规建设和超能力生产等工作中,建立煤矿信用记录,及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煤炭企业,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将失信惩戒措施落实到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征信机构等作用,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行业氛围。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