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海洋强市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1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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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海洋治理能力建设。

目标:深化海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和水平,逐步健全政务公开、法律顾问、社会监督等保障体系,完善海洋执法与监督机制,严肃依法查处各类海洋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对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的治理能力。

重点工程:

海洋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工程。实现“一份清单管边界”。加快推进天津市海洋法律专家库建设,完善海洋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开展海洋普法工作。拓展海洋法制宣传的覆盖面,提高社会依法用海、依法维权意识。建立涉海单位信用体系。配合国家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依法优化项目用海相关审查程序,依法完善公示、听证制度。

海洋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完善海洋执法与监督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协调配合相关单位完成专项执法行动任务,严厉打击海洋行政违法行为,积极参加国家统一部署的维权执法任务。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全面运行海洋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全面开展对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结合滨海新区汉沽通用航空机场建设,建设天津海事局无人机基地,建设无人机跑道、库房及数据处理中心等配套设施,实现巡航救助立体化、污染监控和防治可视化。开展海域高清视频监控信息系统试点工作,选择重点区域布控建设高清视频监控试点。

(市海洋局、市司法局、天津海事局负责)

(三)增强海洋防灾减灾能力。

目标:进一步推进海洋监测预报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海洋监测预报服务能力。建设海上应急反应基地,完善海洋灾害、事故应急机制,提升海洋灾害事故应急能力。

重点工程:

海洋监测和预报服务能力提高工程。优化海洋站(点)和雷达站布局,实现岸基海洋站(点)和雷达站基本覆盖天津市沿岸地区。发展海上观测平台、浮标和航空遥感、卫星遥感以及应急机动监测系统相结合的立体海洋观测网,实现对天津沿岸港口、人口密集和海上交通等重点区域的实时监测,具备精细化海洋环境预报和数据产品服务能力。完善有线网络带宽,利用无线通信技术,提升数据传输能力。积极开展海洋产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气象预报等专题服务,强化面向港口作业、海洋油气生产、滨海旅游、海洋渔业、海洋盐业等领域的服务。

海洋灾害、事故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在天津沿海分期建设汉沽基地、海河基地、高沙岭基地和大港基地4个海上应急反应基地,为各种船舶靠泊、直升机起降和溢油应急设备、航标、打捞浮筒等装备提供存放维修场地,并兼具业务培训、实操训练等功能。建设现代化综合性的海上服务平台,实现对渤海西部水域及相关港口海上交通安全的统一管理和全覆盖监控。全面提高海上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和决策服务能力。

(市海洋局、市气象局、天津海事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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