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海洋强市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1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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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海洋文化建设

(一)增强公众海洋意识。

目标:加强海洋科学普及和创新文化建设,加快海洋科普场馆、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开发一批高水平、影响力大的原创科普精品,加强海洋科学教育,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激发青少年的海洋科技兴趣,深度挖掘我市海洋文化,提升海洋软实力,增强公众海洋意识。

重点工程:

海洋教育科普工程。开展海洋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活动,培养全市青少年关心海洋、热爱海洋、认识海洋的浓厚兴趣,提升海洋国土意识和海权意识。加快建设海洋知识示范学校和海洋科普教育基地,大力推广青少年海洋夏令营、海洋大讲堂等活动。组织开展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妈祖节、龙舟节、沽上渔村海鲜节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海洋文化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热爱海洋、关心海洋、保护海洋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优势,打造传播海洋意识的大众平台。

海洋文化系列丛书编纂。紧密结合“近代中国看天津”文化品牌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深入挖掘天津近现代历史文化底蕴,编纂天津海洋文化系列丛书,展现天津海洋文化独特的发展历程和以滨海新区为代表的海洋先进文化发展方向。

(市出版局、市海洋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发展海洋文化创意产业。

目标:营造崇尚创新的海洋文化环境,拓展延伸海洋文化产业链,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发挥对外辐射和带动作用,建设海洋文化产业集聚区域。

重点工程:

海洋文化产业链拓展工程。积极培育以海洋为主题的广播影视、文艺演出、展览展示、文学出版、绘画雕刻、动漫游戏等海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海洋旅游纪念品、海洋艺术产品、航海产品等海洋文化制造产业。推动海洋文化旅游与商贸、渔业、工业、体育、教育、保健等相关产业的整合发展,延伸产业链。

海洋文化品牌示范工程。在国家海洋博物馆开办海上丝绸之路专题展厅。以展览交流、考古、科研合作为主要领域,建立合作机制。依托妈祖文化节、港湾文化节等海洋文化主题活动,树立具有地域特色的海洋文化品牌。依托世界海洋日、世界环境日、海洋防灾减灾日等重要平台,做大做强海洋主题宣传活动。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出版局、市海洋局、市环保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负责)

八、提升海洋公共服务能力

(一)完善海洋制度体系。

目标:坚持立法先行,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海洋法律法规和天津地方性法规、规章,进一步健全海域使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制度体系。

重点工程:

海洋法制建设工程。适应海洋强市建设,完善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的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天津市海洋生态红线区管理制度,修改完善天津市建设项目用海规模控制指导标准。结合天津市海洋(岸)工程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方法制定我市海洋工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

(市海洋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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