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海洋强市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18 18:00
分享:

(三)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筑牢创新根基。

目标:坚持人才优先战略,加快建设海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对科技兴海的支撑作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建立较为完善的涉海学科体系。

重点工程:

海洋人才引进工程。利用京津两市丰富的科教资源,充分发挥天津滨海新区人才特区优势,采取有力引智政策,提供实验条件、科研经费等支持,通过“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等引进30至40名海洋领军型人才。将海洋人才需求列入全市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紧缺人才目录覆盖范围。支持有条件的海洋领域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积极利用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培养涉海企业的领军人才。建立和完善科研人员流动机制、股权激励机制、绩效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

海洋学科建设工程。推动教育创新,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京津冀协同合作,搭建京津冀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桥梁,构建多层次海洋学科体系,加强海洋普通教育和海洋职业教育衔接,调整优化高等院校海洋学科专业设置,加强海洋专业人才培训。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依法申报设置海洋类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置海洋类新专业。不断推进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等海洋类专业的建设,重点培育应用型、复合型海洋专业人才,力争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引进、共建国家级重点涉海实验室、科技研发平台,实现技术、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科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临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六、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目标:强化海洋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刚性约束,陆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近岸海域环境状态逐步改善,受损的海洋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全海域环境保护能力显著增强,为建设美丽天津和海洋生态文明提供人海和谐的生态环境。

重点工程:

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程。重点在北塘口、海河口、独流减河、子牙新河等实施修复工程,开展入海河口湿地生境的整治修复、入海河口区域的清淤和堤岸加固改造,改善河口底栖生境,提升河口区域的生态环境与景观效果。加强企业、村落、养殖场等直排污水治理,减少污染物经河道入海,优化入海水质。重点支持临港经济区、中新生态城滨海旅游区域、南港工业区等开展人工湿地和生态岸堤建设。建设以中心生态城八卦滩为核心的遗鸥公园,打造美丽天津海岸。到2020年,滨海湿地、入海河口、航道清淤和修复等面积达到4000公顷。

海洋保护区建设工程。稳步推进大神堂牡蛎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提升保护区的管控能力,围绕保护区保护对象的生态特点,重点防控人为活动对牡蛎礁所依赖的海底地形地貌的干扰和破坏,对牡蛎礁和其他底栖生物资源进行有差别的管理。继续开展大港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选划工作,统筹协调待建保护区周边开发利用活动,加强大港湿地及其生态系统管护,维持湿地生境的规模,改善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构建“天地一体化”保护区监控体系,提高保护区综合管护能力。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