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1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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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和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引导企业加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投入,加强供应链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强化食品药品生产企业自主检测能力建设,规范自检行为,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报告真实有效。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示范创建,强化食品交易场所开办者、食品药品集中交易活动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质量管理责任。推行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出厂销售等全过程记录制度,形成上下游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制定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关键岗位职业标准,建立对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和履职情况的随机抽查考核制度。

(三)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全面融入信用浙江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初步建成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制定实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实现信用监管一企一档,实现食品医药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查询。实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发挥失信联合惩戒的警示和威慑作用。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第三方机构在上市前第三方审评、上市后第三方评价、检验检测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其参与监督。大力培育食品医药行业社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

(四)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以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为目标,及时公开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审评审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产品抽检、案件查处等信息,增加监管工作透明度。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新闻媒体互动机制,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积极争取媒体支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正面宣传引导、及时曝光违法企业和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和有奖举报制度,积极引导和支持公众参与监督。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协管员、信息员、志愿者、义工的作用,引导、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规范生产、诚信经营。

(五)倡导公众理性消费。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五年行动计划,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宣传站,建成共享共用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资源库。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公共场所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专栏或网页,中小学开设食品药品安全教育课程等手段,全方位立体化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发布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产品风险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常态发布、活动宣导、风险交流的公众消费引导工作机制。利用政务网、微博、微信等媒体,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和互动,增强公众安全饮食、科学用药意识,逐步提高公众识别假劣食品药品的能力,引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食品药品安全观和消费理念。

专栏7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行动计划

1.食品药品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发挥各级科协、检验检测机构、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学术团体、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优势,在全省建成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示范基地50个、科普宣传站5000个,把科普教育基地建成科普宣传教育、公众咨询服务、现场体验、沟通交流的重要窗口。

2.食品医药科普专家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项目。组建50名由食品医药专家、科技工作者和志愿者组成的专群结合科普宣传教育讲师团。从高校、科研院所、专业学术团体、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专业媒体招募一批具有专业水平、热心公益服务的专家、学者、医师、药师、技术人员和记者,建立一支不少于500名的科普专家队伍。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高校学生、社区群众、退休专业人员、相关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招募5000名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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