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1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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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全覆盖的风险监测预警工程

1.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扩大监测哨点医院数量,新培育发展30家食源性疾病监测示范医疗机构,将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将监测项目涵盖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疾病爆发监测、疾病负担调查、学生缺课监测和药店腹泻类药物销售监测等。

2.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项目。拓宽风险监测覆盖面,科学划分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建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村的风险监测体系,“十三五”期末覆盖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以及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种类,食品安全标准中的项目,使“十三五”时期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达到28万件,达到与发达国家相当水平。稳步提高食品检验覆盖率,“十三五”期末食用农产品抽检覆盖率达到3.5批次/千人,食品抽检覆盖率达到4.5批次/千人。绘制重点食品污染谱系图,加强对污染量大、健康危害严重的毒性物质的系统监测,掌握重点地区特异性污染状况。

3.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健全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网络,拓宽监测范围和项目,提高风险监测和评价能力。制定监测哨点医院准入标准,“十三五”期末综合性监测哨点医院达到100家。

4.不良反应(事件)监测项目。发布重点监测品种名单,重点加强首次上市(进口)、高风险药品和医疗器械、独家药品品种及国家基本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十三五”期末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保持800份/百万人以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200份/百万人以上、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50份/百万人以上。

(二)强化风险评估交流。建立和完善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完善《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制度,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会商,定期分析、评估和研判安全风险。加强食品药品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建立多元化的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完善专家评估工作制度;开展政府、媒体与公众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常态化交流,形成全环节、全过程、全覆盖的风险交流机制;制定和完善食品药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科学确定企业风险等级,明确监管的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增强监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

专栏2全环节风险评估工程

1.食物消费量调查和总膳食研究项目。开展全省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配合做好总膳食研究和毒理学研究工作,建立覆盖不同人群的24大类省级食品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相关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估营养领域影响健康的风险。

2.重点食品和有害因素风险评估项目。研制危害评估、生物监测、膳食暴露所需数据的采集技术和方法评估模型,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和风险监测数据等信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关键技术研究、重点食品主要污染物和重点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掌握危害因素的分布和来源。

3.药品和医疗器械评价项目。完善药品上市后安全性再评价制度,构建风险效益评价体系,开展药品安全再评价工作。建设医疗器械再评价技术平台,开展第二类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积极参与开展中药有害残留物风险评估,加强中药注射剂安全性评价,保证中药质量安全。

4.化妆品和保健食品评估项目。开展化妆品和保健食品原(辅)料安全性风险评估。研究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的暴露量和动物替代毒理学评价方法,开展化妆品、保健食品的稳定性、使用安全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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