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1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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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加强高环境危害、高健康风险化学物质管制,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加强源头管理,严格环境准入,按照区域处置能力从严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推进全过程监管,11个设区市全部建成危险废物信息化监控平台,危险废物国控重点单位全部联网监控,实现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流程覆盖、全时段记录和链条式追溯。加快建设集中处置设施,到2020年,新扩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21座,新增能力50万吨/年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推进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行动,医疗废物规范收集和处置率达到100%。

3.实施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级管理要求,实施《浙江省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农业“两区”优化调整,严格遵循土壤质量优先原则,对已建或在建农业“两区”中存在的污染区域,及时采取调整区域、优化种植结构等措施,降低食用农产品的污染风险。加强农田灌溉用水监管。开展农业“两区”灌溉用水水质监测,落实灌溉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到2017年,基本实现农业“两区”农田灌溉水稳定达标。构建农业“两区”土壤污染监测监控体系。在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内建立1000个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在农业“两区”内建立500个农田土壤综合监测点,在土壤污染敏感区域开展农田土壤污染成因研究和跟踪监测。推进农业“两区”土壤污染治理,在11个设区市各选择1个县开展试点,明确治理主体,落实治理措施,形成一批治理技术模式。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要求,示范区内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积不低于80%。

4.加强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分阶段实施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排查,到2018年,基本完成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造纸、铅蓄电池制造等6个行业“十二五”期间关停搬迁企业的原址场地排查。完善省级污染场地清单数据库,到2020年,基本掌握全省污染地块情况并实现动态更新。加强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推行污染地块收储前的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基于风险评估结果的分级管控机制,保障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专栏3 土壤污染防治重大工程   重点实施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工程、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和行业污染防治工程、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工程。   建立项目库项目121个,投资匡算142亿元。

(四)实现“三大提升”,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全面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提升环境污染和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重金属、优先控制有毒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能力,提升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1.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能力。建立全方位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预警体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全过程管理,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守住环境风险底线。到2020年,5年期突发环境事件数比“十二五”时期总数下降5%。加强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强化企业环境风险物质的预警体系建设,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网络监控平台,探索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风险评价。全面推进全省环境应急机构标准化建设,依托社会专业化机构,大力推行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依托专业固废处置中心和大型化工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在11个设区市各建立1个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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