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12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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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测评估和修编。率先研究建立绿色经济的统计、监测和考核制度,动态完善崇明生态岛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开展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的跟踪监测、中期评估和五年滚动修编。结合年度计划和政府目标管理,优化调整指标考核和重点任务。创新规划监测评估方法,鼓励公众参与规划效果评估,利用信息化手段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

(二)加强资金保障

强化市区财政和投资支撑。加大市对崇明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市对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创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优化对惠及全市乃至长三角的重大生态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的资金支持政策,改革完善崇明生态岛重大项目投资建设机制。崇明区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生态岛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加强对镇村等基层的财力保障。

创新投融资方式。开拓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引入政策性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推进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和绿色贷款的示范项目。

(三)率先制度创新

率先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建立生态信用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三农”信用体系相结合,围绕绿色信贷联盟企业、涉农经营单位、农业人口三个系统,构建生态信用体系。优化生态环保类信息收集和评价标准,研究制定与信用体系建设相配套的财政支持政策,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支农惠农机制。完善生态环境预警监测评估机制,系统监测水、大气、噪声、土壤和生态环境,提高监测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及时评估发布环境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推行节能领域市场化,鼓励参与碳汇市场交易,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促进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市场化机制。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规范的第三方治理市场机制。

率先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产权制度为核心,强化用途管控,加强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以编制和实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为抓手,对水、耕地、森林、滩涂、湿地、海域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强对自然资源的空间开发管控,明确各类土地利用空间的开发、利用、保护边界,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制度。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优化完善区域内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内容和体系。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定期评估自然资源的实物量及其变化情况,对任期内环境质量明显恶化、造成重大生态环境事故的领导干部实施终身追责。研究崇明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探索开展“多规合一”试点。

率先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坚持以更完善的法规制度、更高的标准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世界级生态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立法工作,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适时研究制定保障生态岛建设的规章。参照国际先进水平,完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在崇明实行更高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标准,完善提升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方面的标准,实施能效和排污强度“领跑者”制度。实施最严格的环境执法,做到违法必究,强化联合联动综合执法,探索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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