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乡发展一体化“十三五”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9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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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高郊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发挥基础设施对城镇发展和人口集聚的支撑作用,针对郊区局部交通网络功能不完善、部分地区市政设施薄弱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郊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

1.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发挥交通引导城乡空间布局、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作用,持续推进郊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新城与中心城、新城之间、新城与近沪地区多层次交通联系通道,研究利用既有铁路资源开行市域列车,建设市域快速轨道交通骨干线路,完善射线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建设。同时,进一步突出镇在城乡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分类推进镇村交通体系的发展,完善镇内外交通联系,缩小城乡公交服务和管理差距。完善农村交通设施长效管理养护制度,落实管护资金安排,培育社会化的管理养护队伍。

专栏6完善市域公路网络

完善港口、机场集疏运高速公路和市域对外联系高速公路,基本建成高速公路网,实施总长约90公里(S16公路、S3公路、S7公路等)。加快建设国省干线公路,实施总长约400公里(芦恒路-银都路-昆阳路-浦卫公路、金海公路、G320车亭、亭枫段改建、嘉松公路、叶新公路-大叶公路、G228公路、G346公路等)。优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布局,提高公路建设等级;形成新城与中心城、新城之间的多通道布局。

2.加强供水、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源管控,新建及改扩建一批中心水厂,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安全度和水质。启动实施郊区建成区排水系统提标改造,新城和新市镇范围内新建项目分别按照5年一遇和3年一遇标准设计建设。着力完善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达到99915%。“十三五”期间,天然气管网延伸到有条件的非建制镇镇区、新建的大型居住社区和部分保留型、保护型村庄。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光网全面覆盖城乡,郊区城镇化地区规模化接入能力达到1Gbps,郊区主要公共场所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在部分农村地区、镇区和新城推进智慧试点示范建设,不断提高郊区农村信息化水平。

(五)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大非农就业支持力度

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基础,以提高离土农民非农就业能力为支撑,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为补充,多管齐下促进农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

1.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家要求,调整本市镇保和征地养老制度,将其纳入相应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根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政策思路,区分不同人群,实行分类纳保,在提高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将更多的土地收益用于提高被征地人员的基本养老、医疗待遇水平。合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调整本市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将小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纳入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加大促进离土农民就业工作力度。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开发一批岗位容量大的市场化就业项目,拓宽离土农民的就业渠道,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进一步加大就业服务指导力度,有针对性地强化对离土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扶持力度,通过完善失业保险参保及待遇享受制度、出台实施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努力探索形成促进离土农民就业的多层次、全方位的政策服务体系,使离土农民就业环境明显改善,保障水平大幅提高,有就业意愿的离土农民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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