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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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保障机制。完善各级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对信息系统、网站、移动应用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全面开展信息技术安全评估,强化信息安全服务体系,开展安全管理和技术培训。

(七)提升培训内涵,确保教师教学力全面达标

以发展师生信息化技能、提高信息化学习能力为目标,全面深入实施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计划,不断提升教师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教育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能力,以及学生的信息化素养和有效学习能力。

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与学科教学培训紧密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为特点的课例和教学法的培训,培养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情分析、个性化教学的能力,增强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创新教育教学的能力,使信息化教学真正成为教师教学活动的常态,在个人、学校、区域等多个层面形成信息技术推动学习方式变革的持续发展动力。

(八)健全管理机制,保障教育信息化建设高效有序

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基本形成业务主导、技术支撑、管理规范的信息化工作格局。建立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管理体制,坚持以应用为导向、需求为引领与统筹规范管理相结合的教育信息化工作推进机制。优化教育信息化组织分工、制度、流程体系,明确市、区、学校各自职责,形成合力和联动建设格局。

健全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廉洁风险防范、责任制度和相应的保障机制。完善规范教育信息化项目预算、申报、实施、验收、监管和评估的全周期管理。建立并完善教育信息化评估机制,形成教育信息化规划、建设、应用、评估的反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的信息化组织机构建设,明确教育信息化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规划,理顺各级教育管理部门与信息化管理机构间的关系,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实行科学决策。

(二)制度保障

完善各类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及信息化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建立教育信息化评估体系,将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和标准化评审有机整合,提升督导评估效能,将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纳入教育机构的评估范围,促进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引导教育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的应用示范和推广,保障教育信息化的规范建设。

(三)队伍保障

明确教育信息化队伍的岗位设定标准和专业发展路径,打造一支经验丰富、素质优良、人员稳定的技术支撑队伍。有条件的学校逐步建立由校领导担任首席信息官的制度,全面统筹学校信息化的规划与发展。建立多层次、多形式、重实效的信息化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对教育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实现“市、区、校”的三级服务体系与保障机制。

(四)经费保障

各级各类教育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保障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经费,合理确定并逐步提高应用系统和资源开发的投入比重,建立规范的信息化项目经费管理机制。鼓励采用多种资金筹措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引导企业等社会资金投入,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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