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资源保护利用和防汛“十三五”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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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着力推进水务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水务行业保障和服务。

1.完善立法草案起草,确保制度建设科学民主。在保障城市运行水安全方面,起草供水管理、原水引水管渠保护、黄浦江防汛墙保护、海塘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修订和制订;在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贯彻落实“三条红线、四项制度”,起草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订和修订;在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保障方面,加强排水管理和水土保护制度建设,起草排水管理、水土保持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在提升行政管理服务水平方面,制定水务评估评审、水务行政许可听证办法、修订水务行政审批办理规程等规范性文件。

2.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违法行为发现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幅提高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度。通过分类分步执法、案件公开审理等方式,以及行政契约、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规范度和文明度。科学设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的知识能力、技术能力和办案能力的评价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培训、考核行政执法人员,强化执法评议考核,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和装备建设,全面提升水务行政执法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3.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行使的监督,切实做到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的全面公开,建立健全水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优化和简化行政审批,完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水务社会信用体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水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规划指标控制

严格河湖水面率、径流系数、用水总量等规划指标管控。将河湖水面率指标纳入各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严格河湖水面率的规划管理、行政审批管理、监测管理和执法管理,有效保护并稳步提升河湖水面率。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推行低影响开发策略,优先引进低耗水和低污染产业项目,鼓励雨水和再生水利用,处理好城市开发建设与河网生态系统承载力、水资源承载力、水环境承载力之间的关系。

(二)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发挥政府在水务建设和管理中的政策引领和主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流域和市级相关水务配套政策,加快水务建设项目的落实和实施。结合国家相关文件,进一步争取加大国家和地方对流域工程和水务工程土地指标的政策支持力度。同时,抓住本市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复合利用的契机,统筹落实水务工程尤其是河道工程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三)完善行业管理和项目推进体制机制

制定本规划实施方案,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责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原水体制机制,开展水源地的区域、流域协同管理体制研究,强化从源头到龙头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充分保障和发挥河道综合功能,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化责任担当。分类完善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工作推进机制、项目储备以及项目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重大水务工程项目建设能力。进一步明确市属建设单位和项目所在区政府职责分工,排定详细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节点,确保项目按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上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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