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9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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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儿童与社会环境。

1.主要目标。

(1)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

(2)适应城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3)儿童家长素质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提高。

(4)提供健康向上的儿童文化产品。

(5)培养儿童的阅读习惯,增加儿童图书阅读时间和阅读量。

(6)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图书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

(7)增加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设区市和8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8)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妇女儿童家园或儿童之家。

(9)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和学校、社会事务的权利。

(10)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2.策略措施。

(1)营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对儿童优先、儿童权利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儿童优先发展和保护儿童权利的认识,为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2)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制定实施山东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三五”规划。普遍建立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机构,90%的城市社区和80%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建立家庭教育从业人员培训和指导服务机构准入等制度,培养合格的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加大公共财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

(3)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宣传实践活动。多渠道、多形式持续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确保儿童家长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参加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家庭教育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4)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活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规范与儿童有关的产品(服务)广告及酒类广告播出。规范和限制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出和活动。

(5)为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提倡父母与子女加强交流与沟通。

(6)创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各类媒体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鼓励创作优秀儿童作品、儿童公益广告,宣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丰富儿童精神生活。制定实施传播优秀儿童作品的鼓励政策。规范管理文化市场,打击非法出版物,减少色情、暴力等信息对儿童身心健康的损害。

(7)为儿童健康上网创造条件。采取有效防控和监管措施,强化网络监控平台建设,防止网络中不良信息对儿童的伤害。推广绿色上网软件,加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打击和治理。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消费者实名登记制,依法查处接纳儿童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行为。加强对儿童上网的引导,防止儿童沉迷网络。

(8)加强儿童活动设施建设。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儿童课外、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加大扶持力度,规范设施场所的管理。整合社区资源,创建以娱乐、教育、卫生保健、心理咨询、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妇女儿童家园或儿童之家,坚持公益性,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增加街道(乡镇)综合服务机构承担儿童服务的功能。加强各类文化、科技、体育、图书等公益性场馆设施建设,并对儿童免费开放。

(9)优化儿童阅读环境。推广儿童图书分级阅读制,为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图书,为儿童家长选择图书提供建议和指导。增加社区图书馆数量,公共图书馆设儿童阅览室或图书角,“农家书屋”配备一定数量的儿童图书。开展图书阅读活动,培养儿童阅读兴趣。

(10)保障儿童发表意见的权利。将儿童参与纳入儿童事务和儿童服务决策过程,决定有关儿童的重大事项,吸收儿童代表参加,听取儿童意见。增加儿童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实践机会,鼓励儿童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庭和社会事务。

(11)增强儿童环保意识。开展环境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鼓励儿童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引导儿童践行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

(12)积极履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开展促进儿童发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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