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9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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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儿童与教育。

1.主要目标。

(1)促进3岁以下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普及学前3年教育。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增加城市普惠性幼儿园数量,办好农村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社区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园和村办幼儿园。保障弱势群体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推进教育起点公平。

(3)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特色高中。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

(5)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办学质量提高。

(6)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校际差距。

(7)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提高,薄弱学校数量减少。

(8)教育质量和效益提高。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增,儿童接受高质量、多样化教育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教育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

(9)儿童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

2.策略措施。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的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完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2)依法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各级政府要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帮助解决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其辍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保障适龄儿童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耐心教育、帮助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或变相开除学生。健全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和完善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3)积极开展3岁以下儿童科学育儿指导。以幼儿园、社区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依托,为3岁以下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加快培养3岁以下儿童早期教育专业化人才。

(4)加快普及学前3年教育。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省8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每个县级政府至少建设1所达到省级标准的实验幼儿园;每个乡镇(街道)政府至少建设1所通过省级认定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按照每3000人至5000人设置1所6个班以上规模幼儿园的标准规划建设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或由教育行政部门无偿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信誉高的幼儿教育专业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兴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保障流动和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5)保障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到2017年,解决中小学大班额,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为适龄儿童创造良好就学环境。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和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受为主,解决流动儿童的就学问题。在社区建立流动儿童就学登记制度,制定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办法,保证流动儿童享有与当地儿童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6)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全省所有普通高中达到基本办学标准。鼓励普通高中增加职业教育教学内容,为学生学习提供多元选择的机会。

(7)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构建开放沟通的职业教育培养体系。统筹职业教育发展布局,以省级为主统筹高等职业学校布局,以设区市为主统筹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布点。推动职业学校科学定位,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为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基础性的知识、技术和技能教育,培养技能人才。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全免学费政策。

(8)重视发展民族教育。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做好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加强我省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9)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就学资助政策,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扩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规模,组织实施送教上门服务,构建医教、康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受教育水平。消除制度障碍,为流浪儿童、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10)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坚持基本公共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对达不到标准班额的农村中小学、教学点、城镇薄弱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按照班师比方式核定教师编制,创新和加强编制管理,及时补充教师,保证学校开齐开全国家规定课程。实施山东省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面向乡村学校培养一专多能的全科教师。开展师范生实习支教。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城乡教师交流轮岗。缩小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质量上的差距。对毕业后自愿到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年限3年(含)以上的,其学费由财政给予补偿。

(11)加快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评价制度体系,完善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评价体系。完善和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制度,解决学生择校问题。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2)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实行中小学教师5年一周期不少于450学时的培训制度,继续实施骨干教师培训工程和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加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

(13)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加强基础教育信息化资源建设。结合教育城域网和中小学校园网建设升级,提高基础教育的信息化教学设施、教育教学资源、软件工具等方面的配置水平,重点支持农村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的数字化差距,促进所有学校师生享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和培养,提高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14)建设民主、文明、和谐、平等、安全的友好型学校。建立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创造有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学习、生活条件,提供安全饮用水和卫生厕所,改善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和住宿条件。

(15)完善学校收费管理与监督机制。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

(16)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实施艺术普及计划,优化艺术教育资源配置,构建课内外、校内外有机结合的美育课程体系,提升美育教学水平。

(17)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制定并实施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指导纲要,建立德育课程、学科课程、传统文化课程、实践活动课程“四位一体”的课程体系。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各个方面。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作用。

(18)提高儿童科学素养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儿童对科学技术的兴趣爱好和探究能力,为儿童提供科学实践的场所和机会。建立校外科学实践活动与学校课程相衔接的机制。加强校内外结合的儿童科普网络建设,建立专兼职儿童科普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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