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2018年)》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9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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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基础支撑,提高服务能力。

1.强化网络基础设施保障。协调推进“智慧城市”“宽带山东”建设,加快推进青岛、淄博、临沂、威海、东营、济宁、德州“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实施光纤化改造专项工程,加快推进全省范围的宽带普及,做好“最后一公里”接入,实现4G网络在城市和农村100%覆盖。支持通信运营企业扩充建设基站10万个,推广采用基于IP数据传输技术的语音业务、载波聚合等先进技术。重点扩大车站、广场、写字楼、住宅小区、游客集散中心等公共场所免费WIFI的覆盖范围,济南、青岛等主要城市城区公共场所覆盖率达到100%。加快广播电视网数字化和智能化改造,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和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负责)

2.强化大数据运用。制定山东省大数据发展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开展数据开放及社会利用机制研究,积极探索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支持大数据在各行各业广泛应用。依托浪潮集团等企业,建设云数据中心和云服务基地,为大数据应用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撑。加快推进通信运营企业济南、青岛、枣庄云数据中心建设,2017年年底前机架规模达到2.5万架。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分级认证制度,促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金融、征信、交通等基础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提升社会化开发利用水平。鼓励电信运营商、广电运营商、互联网平台企业搭建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平台,支持公众和小微企业充分挖掘公共信息资源的商业价值,促进互联网创新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等负责)

3.强化信息产业支撑。着力突破核心芯片、高端服务器、高端存储设备、数据库和中间件等产业重点环节的技术瓶颈,加快推进云操作系统、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的研发和应用。积极发展云计算、智能制造等解决方案以及高端传感器、工控系统、人机交互等软硬件基础产品。运用互联网理念,构建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产学研用高效整合的技术产业集群。大力推进北斗产业体系建设,增强北斗卫星服务能力,为构建天地一体化互联网络提供保障,催生信息技术产业新的增长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4.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优先使用国产软硬件产品和技术服务,加强数据灾备,确保网络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关键数据资源及服务安全自主可控。提高“互联网+”安全核心技术和产品水平,提升互联网安全管理、态势感知和风险防范能力。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联动机制,拓展应急支援服务范围,进一步提高信息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推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安全保密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网信办等负责)

(二)强化政策扶持,营造发展环境。

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优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奖励、贴息等方式,加大倾斜支持力度。省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参股设立基金,要将“互联网+”纳入重点投资领域,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2.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互联网+”企业,经认定,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互联网企业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互联网企业委托省外或与省外合作开发先进技术的相关费用,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科技厅等负责)

3.构建信用支撑体系。建立覆盖全省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构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加强网络信用体系和可信交易保障环境建设,建立健全网络主体信用档案。规范信用信息的公开和使用,加强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资源在线披露和共享,为经营者提供信用查询、企业网上身份认证等服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积极参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加快推进全省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互联共享。(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工商局等负责)

(三)鼓励创新创业,增强发展动力。

1.积极发展众创空间。组建“互联网+”创新联盟,推动我省“互联网+”创新发展。实施互联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培育行动,支持新型众创空间发展,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孵化机构。鼓励政府、高等院校和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多种资源,建设一批孵化条件好、承载能力强、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辅导基地和创业园区,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依托互联网建立统一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实现众创互助、精准服务、监测预警等。(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中小企业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负责)

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并将侵权、假冒等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水平。健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体系,简化维权程序,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不被侵犯。(省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3.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措施,支持互联网新兴行业、新兴业态市场主体发展,进一步优化登记程序,缩短办理时限,为互联网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省工商局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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