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9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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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省来看,经过多年努力,制约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港城建设等短板得到有效弥补,江苏发展海洋经济的潜在优势将进一步转化为现实发展优势。特别是“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江苏沿海开发等多重国家战略实施,将在江苏全境特别是沿海、沿江两大海洋经济核心区产生政策叠加效应,为江苏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集聚海洋高端创新要素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江苏海洋经济发展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挑战,主要是海洋经济规模总量偏小,产业质态相对落后;海洋港口布局相对分散,港产城一体化发展有待提升;海洋科技力量分散,创新短板亟待弥补;海洋生态环境压力较大,开发保护矛盾突出。

“十三五”时期,必须准确把握江苏海洋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全新的时代机遇和目标要求,不断增创海洋经济竞争新优势、开拓海洋经济发展新局面。

表22015年沿海5省海洋经济发展情况

省份 海洋生产总值 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江苏 6406 9.1
广东 15200 20.9
山东 12000 19.1
福建 6878 26.5
浙江 6180 14.4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聚力创新、聚焦富民,主动适应并引领海洋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为重点,以海洋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海洋产业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涉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保障,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打造创新引领、富有活力的全国海洋先进制造业基地、海洋科技创新及产业化高地、海洋产业开放合作示范区和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先行区,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初步建成海洋经济强省,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陆海统筹,江海联动。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深化陆海统筹,促进江海联动,着力提升以沿海地带为纵轴、沿长江两岸为横轴的“L”型海洋经济带发展能级,优化海洋产业空间,推进港产城一体化发展,在形成海洋重大生产力布局上实现新突破。

创新驱动,科技兴海。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构建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有效集聚创新资源,进一步强化创新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主引擎作用,加快形成创新型现代海洋产业体系,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创新发展新路。

集约开发,生态优先。编制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调整优化海洋经济布局,统筹协调海洋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生态之间的关系,实施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推动海洋经济由资源消耗型向循环利用型转变,实现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互促互进。

开放带动,合作共赢。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涉海领域合作,深度融入全球海洋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物流链,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全面扩大开放中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

共享发展,海洋惠民。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民生需求作为海洋经济发展根本导向,扩大海洋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拓展海洋产业惠民渠道,提升海洋经济惠民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海洋经济在全省经济中的比重显著提高;海洋产业结构显著优化,海洋空间布局更加科学合理,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海洋科技进步贡献率显著提高,海洋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完善;海洋生态保护水平不断提高,海洋公共服务体系和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初步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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