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9 15:43
分享:

基层老龄协会支持工程。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改善基层老年协会活动设施和条件。加大对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投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骨干培训。鼓励专业人士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

老年人精神关爱工程。高度关注老年人心理和精神健康问题,在文化教育、舆论宣传、心理咨询、疾病康复、志愿者服务和精神产品提供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建立健全老年心理服务网络,积极创新老年精神关爱的运行模式。发展老年教育,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发挥特长,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社区建设等活动。“十三五”期间,重点扶持150个老年精神关爱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战略部署和统筹协调。强化各级人民政府落实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主体责任。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要切实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职能。各有关部门要在涉及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财税金融、信贷保险、土地用房、科技应用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项目、服务、安全、环境、资金方面的监管,为全省老龄事业良性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统筹安排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建立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老龄工作经费、政策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力度。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落实和完善鼓励政策,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形成财政资金、民间资本、慈善基金等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

(三)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格局,形成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合力。进一步理顺老龄工作管理体制,明确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与任务。加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充实干部队伍,落实人员编制,提高队伍能力,建立一支综合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老龄工作队伍。

(四)加强督查评估。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抓好本规划的督促检查工作,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并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推动规划的全面落实,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地区或部门,督促整改落实。

附件:江苏省“十三五”老龄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附件

江苏省“十三五”老龄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指 标 2020年
老 年 社 会 保 障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8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8
社会保障卡覆盖率(%) 90以上
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率(%) 100
老 年 健 康 保 障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8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 90
人均预期寿命(岁) 80
每个县(市、区)老年护理院个数(个) 1个以上
养 老 服 务 保 障 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张)(按户籍人口测算) 40张以上
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 50以上
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 95以上
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 90以上
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占养老总床位比例(%) 70以上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 95以上
街道开展日间照料服务占比(%) 90以上
城市社区开展助餐服务占比(%) 90以上
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覆盖率(%) 95以上
老年宜 居环境 新建适老住区和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项目(个) 100个以上
新建公共设施和养老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达标率(%) 100
老 年 社 会 管 理 和 参与 老年志愿者占老年人比例(%) 15
参加老年学校学习的老年人比例(%) 20
社区(村)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建有率(%) 95以上
社区(村)老年健身场所建有率(%) 95以上
企业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率(%) 95以上
社区(村)老年人协会覆盖率(%) 98
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17日印发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