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9 15:43
分享:

推动医养融合深度发展。全面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全省100%的养老机构按照标准内设医务室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约。鼓励养老机构和日间照料中心按标准设立护理站,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指导等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服务机构,促进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的合理对接。大力拓展医疗机构为老服务功能,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为行动不便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医护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长期护理、失能康复等需求,50%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要设立适合老年人的康复活动场所。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运作、责任共担的机制,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等级评估标准。

(三)养老服务保障。

重点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优先满足老年人的助餐、日间照料等基本服务需求,逐步向其他服务拓展,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的精准对接。加强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连锁中央厨房,为社区老年人助餐点提供配餐服务。加强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重点为高龄、空巢、独居、半失能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服务。大力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专业服务支撑。到2020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街道开展日间照料服务占比达到90%以上,城市社区开展助餐服务占比达到90%以上。

统筹发展机构养老服务。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大力推进社区小型化、专业化、连锁化、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的需求。加大养老机构床位结构调整力度,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机构养老的刚性需求。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作用,重点为城乡特困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大力扶持社会办养老机构,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手续,并在土地保障、规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到2020年,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以上,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占养老总床位比例达到70%以上,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50%以上。

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加快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尤其是困难老年人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在保障供养五保对象的基础上,推动转型升级,使其逐步发展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机构改革,通过“公建民营”“公办民营”等方式,转给社会组织、企业或有能力的个人运营。充分利用农村闲置的学校、村“两委”用房、医院用房,以及民房等资源,推进农村小型互助式养老机构建设,并实行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农村基层老年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的作用,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切实关爱服务农村留守老年人等。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