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整合优质资源,依托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学科、重点专科、传承工作室等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通过名医名家传帮带等形式和途径,系统培养优秀中医临床人才、中医学科带头人、中医首席科学家,建设优秀中医药学术团队。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措施,挑选一批西医临床骨干进行系统的中医药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培育新一代中西医结合学术带头人。实施中医药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培养计划,加大中医药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力度,促进中医药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保障机制,探索名医名家培养新模式。
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推动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与使用的政策,确保承担基层基本医疗服务人员的薪酬、福利和晋升途径。开展基层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等人才培养工作。依托中医药院校和大中型中医院,通过专科专病进修、专题研修等多种途径,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加强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通过师承方式为基层培养实用型人才。鼓励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在职在岗中医药人才到基层服务,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
推进中医药专门人才培养。推动中医药院校特别是中医类高职院校设立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专业,以就业为导向,推进产教融合及校企合作办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强化中医预防保健、健康养生、健康养老等领域技能型人才培养。大力开展中医药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适应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统筹推进中医、中药、中医护理、中医药管理、中医药服务贸易等专门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培养,适应中医药多元化、现代化、国际化发展需求。
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健全各级教育、卫生计生、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医药人才建设工作的协调机制,逐步健全中医药人才选拔、使用、评价、分配、激励、晋升等配套政策,加强对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宏观规划和政策保障。加强中医药不同岗位的人才标准研究,完善体现中医药行业特点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评价体系。促进国医名师、省级名中医(名中西医结合专家)评选工作常态化,构建不同层级相互衔接、政府表彰和社会褒奖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积极性,鼓励多元化、多渠道资金投入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和应用。
(五)推进中药材保护和发展,促进中药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和利用。制订并实施《江苏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6-2020)》,开展中药材品种资源普查,建设中药材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切实加强对中药材资源的有效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绿色中药材种植养殖业,加强对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科学引导,加强常用大宗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产业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支持中医机构、中药生产企业建立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加强中药材生产技术创新研究,发展道地中药材产地深加工技术,保障中药材生产质量安全,建立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追溯体系。加大中药材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违法犯罪活动。改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贮存保管条件,规范中药材种植、生产、经营、流通和使用行为,确保中药质量安全。
促进中药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加快建设中药特色产业园区和中药产业基地,培育现代化中药生产企业。支持省内知名中药生产企业进一步扩大规模。加强中药新药研发和二次开发,促进中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创新,加速中药生产工艺和流程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提高中药生产技术水平。扶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室建设,依法依规科学合理调剂使用中药院内制剂,促进医疗机构制剂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