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办中医。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放宽中医师多点执业条件,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逐步形成多元有序的中医医疗服务竞争机制。加强对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扶持,帮助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引导社会办中医机构向高水平、连锁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依法依规改革中医医疗执业人员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制度,根据执业技能探索实行分类管理。对举办中医诊所的,将依法实施备案制管理。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群众利益。
(二)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
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加快构建中医药健康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全面开展中医药健康干预,形成全生命周期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链。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建立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丰富中医健康体检服务,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的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中医药健康服务。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机构,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依法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研究开发不同健康状态人群的中医健康干预方案或指南(服务包),指导健康体检机构规范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业务。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开展药膳食疗服务。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加强行业监管,依法严格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准入,明确营业范围和标准,促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推动中医药医养结合与医康结合。积极发展多途径、多层次、多模式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养老院。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机构、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等开展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在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老年病科,积极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签约服务。促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发展,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辅具服务。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完善康复服务标准及规范。建立县级中医医院与基层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在基层康复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提升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让群众就近享有规范、便捷、有效的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在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好、具有发展潜力的区域,建设一批中医药医养(医康)结合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