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五”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发展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6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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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加快制定标准体系

一、完善地方标准文件

组织开展饮用水标准清理和安全指标整合工作,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制订饮用天然矿泉水和饮用天然泉水企业标准或企业联盟标准。在国家《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14)等标准基础上,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CODEXSTAN227-2001:瓶装/包装饮用水通用标准》和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以及广东、山东、贵州、福建等天然饮用水地方标准,加快建立符合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实际的地方标准。按照《饮料通则》(GB/T10789-2015)规定,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指标修编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用天然泉水》(DBS45/001-2013)。

二、加快制定质量与检测标准

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业自主研制高于广西地方标准的质量与检测标准。利用科研机构的技术优势,为企业提供标准检测和研发服务。引导企业做好ISO9001、ISO14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HACCP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加快建立天然优质水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自检、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检验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和完善矿泉水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强制检验检测制度。

第三节大力实施品牌战略

一、积极塑造(整合)区域品牌,培育龙头企业

加快构建区域、企业双层品牌体系,促进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强化区域品牌集聚力,引导饮用水行业重点企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市场销售网络等先进手段,积极与国际国内物流企业组成战略伙伴联合促销,降低销售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充分发挥天然饮用水龙头企业在区域品牌创建中的引领作用,引导中小企业树立品牌化意识,构建区域品牌建设利益共同体。不断提升政府、行业协会的指导和服务水平,建立区域品牌保护机制,创造良好竞争环境。同时,积极引进国际和国内知名企业进驻,采用联合开发等模式带动区内饮用水行业快速发展。

二、加强品牌标识建设与保护

以健康、长寿、绿色为主要特色打造和提升“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的区域品牌。逐步实现统一标识,将“长寿乡·养生水”等商标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然优质饮用水的代表商标,自治区内商家要使用该商标,其产品必须达到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标准。进一步强化天然优质饮用水行业的“广西著名商标、广西名牌产品、有机认证产品”等评定工作。加强自治区内优质水源地地理标志产品申请,提升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源知名度和群众认可度。

三、精准定位市场打造梯级系列产品

按照突出多层次、差异化的发展思路,根据水源地品质和知名度将产品层次进行定位划分,形成高端产品上档次、中低端产品广覆盖的发展格局。高端产品:水质优异,口感上乘,品牌市场认知度较高,产业发展基础较好,适合走高端天然优质饮用水发展路线,做大做强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品牌。中端产品:口感优质,水源地水质和可开采基础较好,能满足天然矿泉水产业化要求,但品牌市场认知度还不够高,短期内难以大规模发展,适合从中端路线切入,逐步培育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和覆盖率。低端产品:口感较为普通,主要销售范围在当地,品牌市场认知度相对较低,适合以低端路线切入,迅速占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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