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生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工程
顺应生态农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培育沿岸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新构建生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体系。
第一节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坚持承包农户基础地位,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建设,重点扶持自治区级示范合作社、重点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提高加工服务和销售服务能力等。实施龙头企业成长计划,围绕产业优化升级,重点对龙头企业开展产品研发、农产品物流和精深加工项目进行扶持。
第二节 土地流转规范化建设工程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推动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新格局。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任务。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建设,支持项目县(市、区)建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项目县(市、区)建设土地纠纷仲裁庭、合议调解室、案件受理室、档案会商室“一庭三室”,提升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水平和能力。
第三节 金融支持农业发展工程
围绕壮大农业主导产业,瞄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融资模式,提升金融服务,着力破解农业经营规模小、融资难、风险大等制约瓶颈。支持探索健全农村资产评估、流转、抵押制度,发展农村金融互助合作组织,有效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在扩大甘蔗、水稻保险试点规模的基础上,支持开展香蕉、芒果等农作物政策性保险试点,逐步扩大保险品种和保险规模。
第二十一章 生态农业精准扶贫工程
立足特色产业富民项目,全面开展部门试点合作扶贫、资产收益扶贫、金融扶贫及电商扶贫等多元扶贫项目,推进广西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精准扶贫发展。
第一节 特色农业富民项目
因地制宜推进广西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在每个贫困自然村抓1个“短平快”增收富民产业。推进农业合作化建设,实现每个贫困户都有1家公司或1个合作社带动。着力建设一批特色旅游村屯,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
第二节 林业扶贫项目
以林业“五个发展”助推“五个一批”实施林业精准扶贫,一是发展木本油料、速丰林产业等经济林种植,脱贫一批;二是发展森林旅游,脱贫一批;三是发展林下经济,脱贫一批;四是发展林产品加工,脱贫一批;五是发展林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脱贫一批。强化智力支持。开展科技帮扶、技术培训和教育帮扶行动,加大林业实用型技术推广应用、林业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