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改善秸秆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快转变秸秆综合利用结构和方式,将推动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与发展低碳农业,促进绿色增产相结合,重点围绕粮食、糖蔗、桑蚕等大宗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推动广西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基本形成,到2020年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5%。根据秸秆综合利用不同用途,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科技示范基地,因地制宜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和过腹还田,推广秸秆制作食用菌培养基质和育秧育苗基料,推广秸秆饲料,推广秸秆工业原料和板材材料,推广秸秆沼气燃料。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秸秆收储运体系,探索秸秆利用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加强禽畜粪污无害化利用。加快推进规模化禽畜养殖循环发展,按照“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种养平衡”的原则,统筹资源环境承载力,科学规划禽畜养殖布局,重点推进限养区、适养区禽畜粪污无害化利用和乡镇规模化禽畜养殖场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示范点、禽畜粪污代为统一收集和集中处理示范点建设,到2020年实现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规模化养殖场禽畜粪污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实现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进粪污处理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改进设施养殖工艺,完善技术装备条件,推广好氧堆肥发酵和高效液态有机肥生产,普及高架网床立体养殖、畜禽“软床”养殖和粪污原位降解、垫料还田,支持禽畜粪污沼气清洁能源和沼渣沼液农田利用,探索建立分散养殖粪污收储、转化和利用体系,鼓励分散储存、统一运输、集中处理,尝试畜禽粪污代为综合利用,建立畜禽养殖主体与畜禽粪便资源化安全利用主体间反哺补偿机制,不断推动粪污综合利用趋于成熟,粪污处理利用产业化开发取得成效。
加快农田残膜清洁利用。加快规范农田残膜回收、转化和清洁利用,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重点推进水稻、蔬菜、水果、桑蚕、茶业、中药材等大田作物产区残膜回收利用。建立残膜回收体系,完善回收网点设施建设;完善地膜标准,推广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农膜使用,保证源头农田残膜可回收;集成示范残膜机械捡拾、联合回收和加工利用相关技术;支持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和再利用加工厂建设;健全可降解地膜评估评价体系;鼓励地膜回收与再利用机制创新,实现大田生产地膜零增长。
第十三章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产地安全监管,完善质量追溯,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第一节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健全推广和服务体系。以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为重点,加快推进一批简明易懂的地方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制定。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推进大宗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推进标准菜园、果园、茶园、养殖场建设和整乡镇、整县标准化示范建设,不断推动“三品一标”产地监管,整体提升标准化水平。
第二节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和模式。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生产准入,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打击各类农资造假售假行为。推进农产品产地安全生产区划,加强产地安全监测普查和产地污染监测,强化产地安全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创建追溯示范基地(企业、合作社)和产品,建立覆盖各层级的农产品质量追溯公共信息平台,探索产地质量证明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完善农产品收贮运环节监管,强化包装材料管理、禽畜屠宰和奶站监管,严格无害化处理,落实检验监测和风险评估,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