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桂江沿岸生态农业布局
依托独特的桂江旅游资源优势,以特色优势农业产业为基础,立足根本,拓展发展,打造农业与旅游相结合,互促互赢的休闲型生态农业特色产业带。
一、农业生态空间功能区划
优先发展区:包括阳朔县、昭平县的部分地区。主要发展特色水果产业、优质粮食产业、绿色茶产业、休闲农业。推广应用“猪—沼—果”模式、“果—灯—鸡—肥”生态循环农业模式。主要开展测土配方、水肥一体和沼渣沼液还田、间套种增肥等措施,注重用碱性土壤改良酸化严重土壤。推广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农膜使用,实施农膜回收加工再利用项目。
适度发展区:包括平乐县的部分地区。主要发展特色水果产业、优质粮食产业、标准化蔬菜产业、高产油茶产业、有机循环农业。推广应用“粮(林、果、蔬菜)、蔗—畜—禽—有机肥—菇”农牧结合循环模式及配套技术。重点推广秸秆—食用菌生产—菌棒还田、秸秆—有机肥—还田、秸秆—沼气—沼肥还田、秸秆造纸,主要开展废渣还田和测土配方、深耕作层等措施,注重用碱性土壤改良酸化土壤,用酸性土壤改良石灰性土壤。
保护发展区:包括桂林市的部分地区。主要发展特色水果产业、休闲农业、品牌花卉产业、有机循环农业。推广应用休闲农业旅游模式、“一喷三省”增效减量及绿色防控技术模式为典型的肥药减量控害模式及配套技术。主要开展测土配方、水肥一体和沼渣沼液还田、间套种增肥等措施,注重用碱性土壤改良酸化严重土壤。
二、农业生态空间管制
禁垦区:包括昭平县七冲自然保护区、桂林雁山至阳朔段、平乐至梧州长洲段25°以上山地,重点开展退耕地造林、封山育林。
禁养区:包括桂林市区和灵川、阳朔、平乐、昭平县城及沿岸城镇建设用地范围,G65、G323、S305、S207等沿线两侧各500米范围,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供水河段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300米及沿岸1000米范围,桂林漓江风景区、沿岸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禁止新建、扩建养殖场区,关停或搬迁已建养殖场区。
限养区:包括桂林市区外延2000米范围和灵川、阳朔、平乐、昭平县城及沿岸城镇外延500米范围,焦柳铁路、黔桂铁路、湘桂铁路、G65、G323、S305、S207等沿线两侧各500—1000米范围,桂林漓江风景区周边500米范围,除禁养区外,桂江沿岸两侧各500米范围,控制、削减养殖总量,严禁新建、扩建养殖场区。
三、主要园区规划布局
建成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1个,自治区级8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科技园区1个,自治区级现代农业科技园区5个。农产品加工园区3个。打造市级物流园与市场2个,县级3个。现代特色林业示范区2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