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露营地与自驾游专项规划(2016—2030年)全文
来源:云南旅游政务网 发布日期:2017-03-31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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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露营地与自驾游专项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云南省露营地与自驾游专项规划(2016—2030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23日

附件:1、云南省露营地与自驾游专项规划

1前言

随着旅游者自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和私家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带薪假期制度的实施和高速公路国家假期免费等一系列刺激鼓励政策的推出,旅游市场结构和旅游消费模式正发生急剧的变化,传统均质化、团队化、平面化的旅游市场正逐渐向个性化、散客化、立体化的市场结构体系裂变。自驾游因其自由化与个性化、灵活性与舒适性兼顾的特点和魅力,正逐步成为国民旅游的一种重要旅游方式。

2013年国家旅游局组织召开了全国自驾游发展峰会,并发布了中国第一份权威的官方报告——《中国自驾游发展报告》,标志着中国自驾游发展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旅游市场在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自驾出游人数增长明显。

2014年自驾出游人次达到22亿人次,较2013年增加了27.91%,约占年度出游人数的61%。

云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露营地与自驾游的发展,从《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2008-2015)》、《云南省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到《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旅游强省的意见》,露营地与自驾游一直都是云南省委省政府积极鼓励引导培育发展的旅游新产品和新业态。

自驾旅游的时代已经全面来临,为强化云南省旅游产业的供给侧改革,力争把露营地与自驾游打造成为助推云南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与旅游强省建设的有力抓手,系统指导全省的露营地与自驾游发展,迎接全新的旅游新时代和新市场,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前谋划,高位统筹,经多方研究,于2015年伊始及时启动了《云南省露营地与自驾游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由于露营地与自驾游属于旅游新业态,为了避免概念上的误解,规划根据需要首先对露营地与自驾游进行了概念上的界定。其中:露营地是指经过人为开发,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的,拥有一定自然风光,可供人们进行户外休憩、娱乐、休闲、度假、商务、户外拓展,并提供有专业的帐篷露营、自驾车露营、房车露营和木屋露营等服务设施的场地;自驾游是指旅游者(包括外国来华旅游者)

以私有或租借汽车为主要交通工具,驾驶汽车/房车从常住地出发,并在途中可随意停留游憩的,以休闲体验为主要目的连续性游览过程,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现象与关系的总和。

本次规划是在《云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5-2020)》、《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旅游强省的意见》、《云南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三年(2016-2018年)行动计划》、《云南省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规划、文件的指导下,针对云南省露营地与自驾游的发展编制的专项规划。重点明确了全省露营地与自驾游发展的思路与打造自驾友好型旅游目的地省的发展目标,在全省范围内编排了十条跨国、跨省的精品自驾旅游线路与九条区域性的精品自驾旅游环线,并策划了六大类露营地旅游产品,科学构建了全省露营地道路依托型、乡村依托型、景区依托型和城镇依托型的分类体系、功能结构及其相应的设施内容与布局,构建了全省露营地与自驾游的服务体系并提出了全省露营地与自驾游发展的保障措施等。

本次规划的意义主要表现在:——是顺应自驾游市场发展趋势的现实需要。

能够张扬个性、实现自我价值的自驾游已经成为现代都市人的旅游新风尚,自驾游正在成为推动旅游产业深入发展的核心动力和旅游产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抓手。在自驾游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下,云南省及时启动《云南省露营地与自驾游专项规划》的编制,是在科学把握市场脉搏的基础上,对旅游市场发展规律的主动适应,也是对市场需求决定资源配置理论的生动实践。

——是推进旅游强省建设的战略需要。

随着自驾游需求的迅速增长以及各项关于促进自驾游发展的鼓励政策和措施的相继出台,为云南省自驾游提供了全新的发展机遇。自驾游作为支撑旅游强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启动《云南省露营地与自驾游专项规划》编制,是对《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旅游强省的意见》

的积极响应和具体落实,有利于引导云南省露营地与自驾游的科学有序发展,有利于丰富云南省的旅游产品体系,有利于促进云南省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

——是培育云南旅游新业态的必然需要。

培育和发展旅游新业态是适时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旅游经济提质增效的有效途径。

作为一种全新的旅游新业态,大力发展露营地与自驾游不但是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拉动内需、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强化旅游产业供给侧改革的需要。未来一段时间,尤其是“十三五”时期将是云南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露营地等新业态的培育将会成为支撑全省产业转型的重要支点。

——是推动云南省露营地标准化建设的客观需要。

2012年云南省制定并实施了我国第一个露营地标准——《云南省汽车旅游营地等级划分和评定标准》,该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对促进云南省露营地标准化建设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也存在许多的问题。在2015年全国休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台《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之际,《云南省露营地与自驾游专项规划》的启动是对国家标准的及时践行,必将有利于引导云南省露营地步入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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