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社保卡发行与应用大数据报告
来源:社会保障卡 发布日期:2017-03-29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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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载金融功能情况

29个省份和新疆兵团发行了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持卡人数达8.42亿人,占全国社保卡发行总量的86.7%,比上年末增加1.07亿人。15个省份的社保卡全部加载金融功能。银行账户激活率达到58.1%。另外,以显性磁条方式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尚有1101万,比上年末减少715万。

服务开展情况在服务事项方面,各地已普遍开通社保卡全流程服务。371个地市(占99.7%)开通社保卡的申领(补换卡)服务和挂失(解挂)服务,369个地市(比上年增加24个)开通社保卡的注销服务,356个地市开通社保卡相关信息的变更服务,340个地市开通社保卡的咨询业务。

在服务渠道方面,除大厅柜台外,各地进一步积极向通过电子渠道服务发展。柜台服务中,343个地市(占92.2%)在社保经办大厅、307个地市在银行网点、304个地市在社保卡服务中心、219个地市在街道乡镇基层服务网点、101个地市在就业服务大厅设立了服务窗口。电子服务渠道中,314个地市开通12333电话服务,274个地市(比上年增加46个)开通自助终端服务,250个地市(比上年增加46个)开通网上服务,185个地市开通手机服务。

社保卡应用情况

(一)本地应用情况

2016年,社保卡在身份识别、缴费、领取待遇、医保结算、信息查询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全国102项社保卡应用目录平均开通率超过80%。21个省份和新疆兵团已开通80项以上的目录,其中7个省份已开通全部应用目录;7个省份已开通95项以上的应用目录。

就业方面,179个地市(占48.1%)实现凭社保卡进行求职登记;178个地市实现就业登记;164个地市实现失业登记;163个地市(比上年增加83个)实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登记;142个地市实现岗位信息查询;141个地市将社保卡作为就业创业证电子副本;129个地市实现职业培训实名登记;118个地市实现就业扶持政策补贴资金领取。

社保公共业务方面,299个地市(占80.4%)实现个人参保信息查询;282个地市实现参保缴费凭证查询及打印;234个地市实现参保登记(比上年增加49个);230个地市实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225个地市实现社保个人自主缴费。

养老保险待遇方面,271个地市(占72.8%)实现养老保险及其他养老保障待遇查询;259个地市实现领取养老金;248个地市实现养老保险待遇申请;242个地市(比上年增加50个)实现待遇领取资格认证;210个地市实现离退休资格行政审批。

医疗保险待遇方面,346个地市(占93%)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335个地市实现药店购药结算;331个地市实现医疗费用报销申请;328个地市实现住院登记;327个地市实现查看就医购药费用结算记录;317个地市(比上年增加55个)用社保卡记录医疗保险待遇登记信息;315个地市实现异地就医申请;313个地市实现诊疗、取药等就医服务;249个地市实现挂号;247个地市实现医疗费用报销资金领取。

工伤保险待遇方面,219个地市(占58.9%)实现住院登记;190个地市实现工伤医疗费结算记录查询;185个地市实现领取工伤津贴;183个地市实现工伤认定;170个地市(比上年增加71个)实现劳动能力鉴定;167个地市实现工伤医疗费报销资金领取;152个地市实现工伤医疗费即时结算。

失业保险待遇方面,196个地市(占52.7%)实现失业保险待遇申请;194个地市实现失业保险待遇信息查询;183个地市(比上年增加78个)实现失业保险待遇信息记录;181个地市实现领取失业金;166个地市实现领取失业金人员签到。

生育保险待遇方面,259个地市(占69.6%)实现生育保险待遇申请;254个地市实现生育保险待遇信息查询;227个地市(比上年增加50个)实现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信息记录;215个地区实现妊娠登记;211个地市实现生育医疗费即时结算;198个地市实现领取生育津贴。

人事人才方面,112个地市(占30.1%)实现人事代理服务;102个地市(比上年增加67个)实现人事代理缴费;95个地市实现人事人才考试缴费;82个地市实现人才服务查询。

劳动关系方面,117个地市(占31.5%,比上年增加81个)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116个地市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投诉和举报;105个地市实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86个地市实现劳动合同信息查询;41个地市实现重点行业(企业)农民工工资领取。

(二)跨地区跨部门应用情况

在跨地区方面,311个地市开展了社保卡的跨地区使用。其中,259个地市(占69.6%)实现医院异地就医即时结算;123个地市实现药店购药结算;106个地市(比上年增加28个)实现异地诊疗、取药等就医服务;95个地市实现异地领取养老金。

在此基础上,各地按照《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跨省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05号)要求,积极开展了跨省异地就医持卡结算的各项社保卡准备工作,建立快速发卡机制、改造用卡环境、建设持卡库、筹备异地卡服务,并达到了准备工作阶段的目标。

在跨部门方面,社保卡已初步成为智慧城市服务、惠民待遇发放、跨部门办事的品牌。武汉等地将社保卡作为各个政府部门的办事凭证;254个地市(比上年增加36个)实现商保大病、民政医疗救助衔接结算;广东、江苏、浙江等省份将涉农补贴、低保金、残疾补贴等通过社保卡发放,缩短了发放周期,方便了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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