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点工程
为确保完成规划目标,“十三五”安排核安全改进、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核安保与反恐升级、核事故应急保障、核安全科技创新、核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等6项重点工程,通过重点工程实施有效推进规划重点任务落实。
(一)核安全改进工程
开展技术升级、工程改造等重大项目,排除安全隐患,持续提高核电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等核设施的安全水平,保障核安全。
(二)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工程推进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污染治理,开展放射性废物处理设20施和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建设,对关停的铀地质勘探设施与铀矿冶设施实施退役治理。
(三)核安保与反恐升级工程对已运行核设施开展实物保护安全性能评价,推进核设施和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实物保护系统升级和改造,提升设施核安保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