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及布局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3-2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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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持新型创业平台建设。

培育一批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广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创客实验室等新型孵化模式,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新模式,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创业孵化、人才培训、工业设计、信息网络、知识产权、企业融资等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本地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使用。鼓励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引导基地内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办创新型企业,实现技术共享、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协同创新。

(七)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落实中央《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加强产业领域统筹,加快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及维修领域,出台军技民用技术目录,加速军民两用技术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推动军民科技双向转移。建立军民融合产业数据库(企业、技术、产品、专家),推动军工和民用科技资源互动共享。加强与军队院校、研究机构合作,建设军民技术融合技术创新产业化应用平台。以军民结合、产学研一体的科技协同创新平台为依托,着力推动航空航天、北斗卫星导航等军用技术产业化应用。

发挥广州市军民融合产业联盟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一站式服务示范平台,支持民营实体参与国防科技和装备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孵化一批军民结合的新兴产业。到2020年,推动20项军民重大技术创新转化应用,民参军企业100家左右。

五、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新机制

(一)加强规划实施组织协调。

依托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联席会议建立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研究部署全市先进制造业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专项和重要工作安排,指导和协调各区、各部门开展工作。设立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咨询委员会,承担对制造业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研究,对制造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咨询评估。

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评价、中期评价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规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十三五”先进制造业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对规模增长、结构优化、创新发展等目标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督促检查规划任务落实情况。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全面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广州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基金、广州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的作用,重点投向《广州市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目录》中确立的重点领域。全面落实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进口设备减免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和落实支持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推动制造业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

落实中央和省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措施,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逐步推进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建立健全涉企收费、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收费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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