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产业政策,加强宏观指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放、管、服”结合起来,研究采用规范条件、负面清单、企业社会责任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黄金生产、进出口等相关政策,建立资源枯竭矿山退出机制;加强黄金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技术、产品、能耗等标准。
(二)引导研发投入,增强创新能力。围绕产品升级、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两化融合等领域,支持具有优势的黄金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资本加强合作,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科技攻关,加快成果产业化步伐和技术改造力度,并推动重大示范工程实施。
(三)发挥金融属性,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黄金的融资功能,降低融资成本。继续发挥金融机构的主渠道作用,探索直接融资的新渠道、新形式,扩大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广泛利用国际国内两个资本市场融资,外引内联、引进国内外的技术和资金。
各地区要遵循本地区主体功能定位和本指导意见,围绕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与任务,积极推动本地区黄金行业转型升级,研究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加快建设黄金强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