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2-16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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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21.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督促各市县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定期在媒体曝光,并作为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确定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22.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督促各市县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或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处置企业进行处置,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

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23.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以及检查设备设施配备要求。采取安排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到石油化工企业挂职、跟班学习,监管人员送出去专业进修,请专家进行辅导等形式,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75%的要求,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24.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中介机构力量的培育,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监管效果。各有关部门和市县监管部门,每年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不少于一次。

25.严格安全、环保评价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负责安全、环保评价机构资质审查审批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规范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安全、环保评价机构,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媒体曝光。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26.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建立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数据库,并实现部门数据共享。

27.建立全省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企业大数据库,形成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能力。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探索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及时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的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

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28.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制定更加规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接处警和应急处置规程,完善现场处置程序,探索建立专业现场指挥官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安全施救、有序施救,有效防控应急处置过程风险,避免发生次生事故事件,推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应急处置。

29.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有效利用国家下拨的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加大省、市县两级财政对危险化学品应急工作的资金投入,有力有效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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