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2-1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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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推进其他农用地整理

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坚持保护生态、农地农用,合理配置其他农用地,促进优势农产品发展。整理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和非耕地,积极推进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建设。合理开发荒地、荒山、滩地、滩涂等未利用地,综合整治养殖池塘,促进农业多种经营。

加强园地整理。积极开展中低产园地整理,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促进园地集约利用、规模生产,发展特色品种、农产品加工和休闲农业,提高园地综合效益。

加强林地改造。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通过生态自我修复和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沙荒地造林,扩大林地面积,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推进草地综合治理加强天然草原的保护建设,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合理利用草地资源。通过草原围栏、补播改良、人工种草、棚圈建设等措施,减轻天然草原压力,提高草原生产力。积极开展退牧还草、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等草原保护建设,恢复草原植被,促进草原生态和草原畜牧业协调发展。

第四章围绕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规范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九节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

统筹乡村土地利用。以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为目标,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探索编制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并做好与村镇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协调衔接。乡村土地利用规划要坚持维护农民权益,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做到农民愿意、农民参与、农民受益、农民满意;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促进农村地区全面发展;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引导农民适当集中居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低效建设用地;坚持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乡村风貌保护,加强村庄风貌设计,加强人文历史景观、地质遗存等保护,实现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和谐。

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要按照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的要求,建设规模适度、设施完善、生活便利、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管理有序的新型农村社区,合理引导农民居住向集镇、中心村集中,优化用地结构布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在规划城镇建设范围内,鼓励农民有偿腾退宅基地,实施农村居民点社区化建设,稳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通过村庄建设用地调整优化,形成功能结构协调有序、空间布局合理的农村居民点体系,全面改善农村整体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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