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建设煤炭和电力基地。按照“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的总体安排,立足资源禀赋、市场区位、环境容量、水资源承载能力等因素,确定煤炭产业发展格局。加大中西部地区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力度,有序推进陕北、黄陇、神东、蒙东、宁东、晋北、晋中、晋东、云贵和新疆等煤炭基地建设,并建设形成若干大型煤电基地。发展绿色水电产业带,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以西南地区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等河流为重点,积极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以保证安全为前提,稳步推进核电站建设。有序建设华北、东北、西北地区大型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项目,加快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
提升发展石油化工和煤炭转化产业基地。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引导产业集中布局和调整升级。东部沿海地区,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建设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中西部地区,充分依托资源优势,稳步发展石油化工产业。在水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较好的煤炭净调出省区,开展煤炭清洁高效转化示范,在资源环境可承载前提下,规划建设煤炭转化产业基地。推进长江上游地区页岩气勘查开发。
优化布局钢铁产业基地。调整东部沿海钢铁基地布局,通过兼并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减量调整,提高产业附加值,促进精品钢铁基地建设。推进中部地区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引导产业向沿江或资源地集中布局。充分发挥西部地区沿边优势,结合“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开展对外合作。
有序建设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发挥资源优势,在中西部地区适度建设有色金属深加工基地。利用进口铜、镍等原料,在沿海地区合理布局建设有色金属基地。加强稀土等资源保护力度,合理控制开发利用规模,促进新材料及应用产业有序发展。
集聚发展装备制造业基地。以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和基础能力为重点,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培育制造业新优势。鼓励东部和东北地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高水平基础零部件产业,加大研发力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在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辽中南、哈长等地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重大装备产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重点发展工程机械、重型矿山装备、轨道交通、农业机械和输变电设备,推动长江中游、晋中、皖江等地区产业优化升级,形成具有区域竞争优势的装备制造业生产基地。支持成渝、呼包鄂榆、黔中、北部湾等西部重点地区,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形成装备制造业综合配套基地。
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加强前瞻布局,促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步打造一批新兴主导产业。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实现区域错位互补发展,避免同质化。依托现有优势产业集聚区,培育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集聚程度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
培育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域。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拉动作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中心、国内贸易中心,着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等新型业态,不断提高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推动信息技术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带动生产模式和组织方式变革,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产业发展新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