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印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附全文+解读)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20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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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质量评价,完善监督保障体系

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推进管办评分离,建立健全主体多元、多维分类、公开透明的评价监督保障体系。

12.健全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培养单位质量保障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增强质量意识,建立与本单位办学目标和定位相一致的质量标准,争创高水平研究生教育。创新校、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机制,实现管理服务重心下移,提高管理服务精细化水平。推进信息公开,增强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的透明度。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估制度,定期对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诊断式评估,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学科国际评估和国际教育质量认证。培养单位定期发布研究生教育发展和质量报告,主动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品牌。完善学风监管与学术不端惩戒机制。

13.强化政府质量监控。修订《学位条例》。根据学位制度改革发展的实践,积极推动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构建位阶分明、系统完整的学位法律制度体系。研究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测与分析系统,加强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力度,开展研究生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与反馈。借鉴国际评估加强质量监控。加强省级学位委员会的评估与监督职能,积极推动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区域协作机制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检查监督的透明度,引导社会合规合理参与监督。

14.加强第三方监督。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在研究生教育质量调查研究、标准制订、绩效评估及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在需求分析、标准制订和专业学位质量认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引导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与评估,逐步建立独立、科学、公正、以社会评价为主的多样化评估认证机制。

(四)扩大国际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

树立开放合作共赢理念,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研究生教育国际竞争优势。

15.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积极对接国家外交战略,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建设学位资历框架体系,推进双边和多边学位互认工作,加强与周边国家、区域的研究生教育合作,形成深度融合、互利合作格局。鼓励研究生和导师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到海外开展研究生教育。以“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为引领,积极推进沿线国家学生来华留学。配合中国企业走出去,以海外研发、培训等基地建设为依托,与企业合作进行定制培养。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与跨文化交流能力、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16.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内涵发展。支持培养单位与境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深化研究生课程建设、联合授课、学分互换和学位互认等领域的合作。建立国际科研合作长效机制,探索“政府-大学-企业”多边国际合作创新模式,与境外一流大学和研究机构合作建立一批国际合作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或研发基地,搭建高水平的研究生培养平台。

17.鼓励支持导师和研究生国际流动。提高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开展任务导向的师资培训。吸引国外优秀人才来华培养研究生。进一步提高海外交流、访学的导师和研究生比例,开拓海外实践基地,加强研究生跨文化学习、交流和工作能力的培养。提高对研究生海外学习、学术交流的资助力度。

18.提高来华留学生培养能力和管理水平。扩大来华攻读学位留学生规模,提高留学生生源的质量和多样性。完善留学生培养目标与培养体系,改进留学生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促进留学生对中华文化的理解。加大对来华攻读学位留学生的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力度,完善以中国政府奖学金为主导,地方政府、教育机构、企业及社会组织等各方参与的多元化来华留学奖学金体系。整合教务管理、校园生活等工作职能,促进留学生与中国学生的趋同化管理,为留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与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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