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印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附全文+解读)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20 10:31
分享:

三、保障措施

(一)形成各方合力支持的投入保障机制

1.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培养单位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构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讲求绩效、有利于质量提升的预算拨款制度。培养单位统筹财政投入、科研事业收入、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各种资源,确保对研究生教学、科研和资助的投入,完善研究生培养的项目资助制,加大纵向科研经费和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研究生培养的力度,稳步提高研究生教育经费生均支出。

2.发挥好奖助政策体系作用。培养单位统筹各类资金,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激发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积极性,保障和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加大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艰苦行业以及有关基础学科的研究生资助力度。加强“三助一辅”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制度政策的统筹优化,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研究生奖学金。

(二)强化导师培养责任和能力

3.强化和完善导师负责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研究生导师工作规范,引导教师潜心教学和研究、认真教书育人。进一步强化导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责任,充分发挥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学术研究的示范和教育作用。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保障导师在招生、培养、资助、学术评价等环节中的权力;对培养质量出现问题的导师,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质量约谈、限招、停招等处理措施。

4.改革导师评聘评价机制。改变单一科研导向,将研究生成长成才作为导师考核要素。建立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分类评聘、分类考核评价制度和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将承担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的成果、指导工作量以及质量评价结果列入相关系列教师考评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

5.加强导师队伍能力建设。建设教学交流和新任导师培训平台。加大对导师承担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的资助力度。支持导师合作开发、开设课程,鼓励国际和跨学科合作。鼓励教师流动,完善校内外“双导师”制,聘任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企业专家及境外专家,优化导师队伍结构。支持导师国内外学术交流、访学和参与行业企业实践。逐步实行导师学术休假制度。

(三)构建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

6.丰富信息化教育资源和手段。加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共享,构建信息化学习与教学环境,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加速信息化环境下科学研究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融合,推动最新科研成果转化为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提升个性化互动教学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研究实验基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研数据与文献共享。

7.提高信息共享和公开水平。整合建设覆盖所有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体系,实现国家与地方资源数据库之间系统互联与数据互通,建设纵向贯通、横向关联的教育管理信息化系统,开展研究生教育大数据分析,加强质量监测与调控。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建设,面向社会开放。建设在学研究生学业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分析和预警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布质量标准,发布质量报告和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