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负责人就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答记者问(附全文+方案原文)
来源:环保|减排|节能 发布日期:2017-01-06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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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作方案》对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工作方案》提出,一是健全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推进制修订环境保护税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能源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健全节能标准体系,继续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实现重点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二是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强化节能环保执法监察,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和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问责。三是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服务水平,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健全环保监管体制,推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试点,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空气质量和污染排放自动在线监测工作,开展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出台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核算有关要求等。

问:《工作方案》就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部署了哪些工作任务?

答:《工作方案》从推行绿色消费、倡导全民参与、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一是推行绿色消费。倡导绿色生活,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二是倡导全民参与。推动全社会树立节能是“第一能源”、节约就是增加资源的理念,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和节能“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商超、进宾馆、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等“十进”活动。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违规用能和各种浪费行为。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法实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可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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