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施人才引进战略,加快开放式人才培养步伐。实施国际化战略,加大人才、智力引进,加快开放式人才培养步伐,为装备工业国际化提供人才保障。积极搭建集政、校、企于一体的人才集聚和培育平台,扩大人才培养宽度和深度;以国家“千人计划”人才为核心,集聚各类领军型人才;搭建高层次人才学习交流平台,创造良好产业环境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为海外人才发挥才能创造条件,营造高端装备学术氛围,增强海外人才对湖南装备产业发展的认同感。
六、“十三五”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保障措施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引导
建立健全财政支持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推动设立装备制造业发展基金,逐年以一定比例递增,创新资金支持方式。发展基金主要用于装备制造业重大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重点项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实验平台建设等关系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需求。积极运用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与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省产技术装备发展。
(二)完善重大技术装备质量安全保险和激励机制
推动建立并完善制造商、用户、保险机构三位一体的产品质量安全保险责任制度,引导装备制造企业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积极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质量安全保险。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办法”,规范评定程序和奖励资金使用办法。
(三)加强企业拓宽市场的协调服务力度
建立装备制造业对外投资公共服务平台和出口产品技术性贸易服务平台,完善应对贸易摩擦和境外投资重大事项预警协调机制。建立省产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目录并定期更新和发布,积极推动省产装备在国际国内工程建设和国内其它行业技术升级改造中的推广使用。
(四)拓展装备企业融资渠道
鼓励设立装备产业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军民融合投资等产业发展基金。积极引导和支持装备制造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劵、中期票据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提高为初创期、成长期的装备制造创新型企业和高成长性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积极协调各级金融机构开展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融资等创新型贷款新品种,发展信托融资、租赁融资等特色金融理财产品。
(五)创新装备制造业管理机制
建立省产装备制造业落后产品技术目录管理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过剩生产能力预警制度。加快研究制订限制装备制造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淘汰传统装备一般性落后生产能力等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推进产品结构、技术结构、市场结构的优化升级。鼓励制定装备制造业兼并重组、整合产业资源,引导装备制造企业“投优靠强”,组建以主导产业为核心,产业链升级为纽带、具备技术和资本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或产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推进装备产业组织结构和空间布局的优化升级。